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2-106)
項目所在地區: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蓮都黃村農光互補光伏工程施工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光伏組件采用單晶硅組件,由8個光伏子方陣組成,包含7個3150kVA和1個2000kVA光伏子陣。本項目接入方案以最終接入系統報告及其審查意見為準。光伏組件方陣的運行方式采用柔性支架,組件布置隨坡就勢,但原則上禁止組件采用零度傾角布置。系統接入電壓等級:35kV。
2.3 計劃工期:183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2.4 招標范圍:包括項目除光伏組件外的其他設備和材料采購、土建工程、建筑安裝工程、光伏設備施工、電氣系統施工、綜合自動化系統施工、通信系統施工、視頻監控系統施工、消防系統施工、給排水施工、永久檢修道路施工、項目管理、調試、并網、驗收、培訓、移交生產、性能保證、技術服務、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服務以及完成項目最終驗收所需的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設備采購:項目除光伏組件外的所有設備及附件、材料均由投標人提供。土建工程:所有設備基礎工程,基礎工程涉及的場平、土石方開挖和填筑,開挖邊坡的支護,纜溝溝道及埋管工程施工,道路破壞及恢復,植草破壞及恢復,混凝土施工,預埋件的埋設等全部施工內容。安裝工程:光伏所有設備、電氣一次、電氣二次、防雷接地、通信系統、監控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火災報警等所有設備的安裝、接線、調試等全部施工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須具有至少1項單個容量20MWp及以上規模地面光伏項目施工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有一級建造師注冊資格證書,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為投標人本單位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本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2018年1月1日以來以項目經理身份至少完成1項地面光伏工程施工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掃描件或合同掃描件。
(4)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