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清能院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物料及代加工設備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2-1-151)
項目所在地區:北京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清能院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物料及代加工設備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華能清能院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物料及代加工設備招標,投標人負責提供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包含:BMS從控、BMS主控、高壓箱、儲能單元控制器、配套線束等設備相關原材料和加工生產、集成設計、組裝、測試、現場調試等。華能2GWh標準化儲能單元額定容量5MWh,電池簇電壓范圍為1000~1500V,單個電池簇及PCS支路額定功率180kW~190 kW,PCS交流側電壓550V~800V,升壓變壓器并網側電壓35KV。
2.2招標范圍
標段1:HNZB2023-02-1-151-01華能清能院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物料及代加工設備招標標段1
電池簇電壓范圍為1000~1500V,單個電池簇額定功率180kW。
采購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招標人要求,利用招標人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技術,進行BMS從控、BMS主控、高壓箱、儲能單元控制器、配套線束等代生產加工;
根據招標人技術方案,提供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及相關設備的系統集成及加工服務;
標段1: HNZB2023-02-1-151-01華能清能院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物料及代加工設備招標標段1
招標名稱 | 招標范圍 | 數量 |
華能清能院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物料及代加工設備招標標段1 | 投標人負責提供儲能單元控制器、BMS主控和BMS從控、高壓箱及配套線束相關原材料及加工生產;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相關原材料及系統集成。 儲能單元功率范圍2.88MW,額定容量為5MWh(含14個電池簇、14個PCS支路、35KV升壓變壓器及相關控制、輔助設備),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實現對以上設備的管理與控制,項目實際執行時,可能出現非額定配置情況,合同結算時按照實際供貨的設備內容、功率等級和電池系統容量計算,投標人在報價時需充分考慮。 | 1GWh |
標段2:HNZB2023-02-1-151-02華能清能院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物料及代加工設備招標標段2
電池簇電壓范圍為1000~1500V,單個電池簇額定功率190 kW。
采購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招標人要求,利用招標人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技術,進行BMS從控、BMS主控、高壓箱、儲能單元控制器、配套線束等代生產加工;
根據招標人技術方案,提供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及相關設備的系統集成及加工服務;
標段2: HNZB2023-02-1-151-02華能清能院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物料及代加工設備招標標段2
招標名稱 | 招標范圍 | 數量 |
華能清能院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物料及代加工設備招標標段2 | 投標人負責提供儲能單元控制器、BMS主控和BMS從控、高壓箱及配套線束相關原材料及加工生產;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相關原材料及系統集成。 儲能單元功率范圍3.04MW,額定容量為5MWh(含14個電池簇、14個PCS支路、35KV升壓變壓器及相關控制、輔助設備),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實現對以上設備的管理與控制,項目實際執行時,可能出現非額定配置情況,合同結算時按照實際供貨的設備內容、功率等級和電池系統容量計算,投標人在報價時需充分考慮。 | 1GWh |
注1:華能清能院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物料及代加工設備招標供貨均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需設備的原材料及加工生產;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的集成設計、供貨、運輸、安裝、硬件更換與軟件升級、調試與試驗;華能2GWh儲能單元一體化管理系統第三方型式試驗及認證等實施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注2:招標人不保證本次框架招標實際采購量,具體采購量有可能低于預估規模,招標人保留部分項目不納入本次框架采購的權利。
2.2 投標人可選擇以上兩個標段的其中一個標段投標,也可以兩個標段都參與投標,但是投標人只能中標一個標段,若同一投標人被推薦為兩個標段第一中標候選人,按兩個標段擬中標總金額最低的組合確定中標人。
2.3 交貨地點: 具體以招標人的發貨通知為準,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更換交貨地點。
2.4 交貨期: 具體以招標人的發貨通知為準,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推遲交貨時間。
2.5 招標范圍說明:本項目單價為固定不變價格,根據項目具體采購合同要求據實結算。本項目采取統招分簽的方式,協議有效期自框架采購協議簽訂日起2年。招標單位根據確定的采購單價,根據具體項目分別簽訂采購合同,招標人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需求情況調整采購數量。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為電池管理系統相關設備的生產或代理廠家,擁有研發、制造電池管理系統(BMS)的能力,提供電池管理系統研發相關專利、第三方測試報告。
(2)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3)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2019年01月至今,累計儲能電池管理系統國內業績應不少于2GWh,其中至少有6項不少于200MWh的業績且包含至少3項不少于300MWh的業績,業績證明須提供相關業績合同的封面頁、關鍵內容頁、簽字蓋章頁等掃描件。
(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5)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