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3-02-3-169)
項目所在地區:吉林省長春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吉林發電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服務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華能吉林發電 是公司在吉林省設立的全資區域公司,是華能集團在吉林省開發建設、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任主體,主要從事電力、熱力、煤炭、交通運輸等相關產業的開發、投資、建設和管理。
依據《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總體方案》(國能安全〔2015〕36號)、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電力行業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定級工作指導意見》、《信息安全技術 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實施指南》GB/T 25058,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對我公司及所屬的華能九臺電廠、華能長春熱電廠、華能松原熱電 、華能農安生物質發電廠、華能能源與銷售公司、新能源公司的40個系統實施等級保護測評工作,明確該系統的安全建設現狀,找出存在的安全風險,分析與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擴展要求之間的差距,提出安全整改建議,并以此為基礎,進一步制定安全建設整改方案,完善保護措施,使該系統滿足我國關于等級保護相應級別的具體要求,增加網絡和信息系統安全管理的規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單位的安全意識,增強網絡抗攻擊的能力,保證網絡和信息系統正常運轉。
規模:華能吉林發電 、華能九臺電廠、華能長春熱電廠、華能松原熱電 、華能農安生物質發電廠、華能能源銷售公司、新能源 的40個系統實施等級保護測評工作。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具備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頒發的《網絡安全等級測評與檢測評估機構服務認證證書》。
3.2.2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