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冷卻塔防凍隨動堆積簾成套設備框架協議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2-3-170)
項目所在地區:全國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冷卻塔防凍隨動堆積簾成套設備框架協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全國
2.2 規 模: 為響應國家火電靈活性改造政策要求,提高熱電機組深度調峰能力,西安熱工研究院 將陸續開展機組的靈活性改造,改造后部分機組有冷卻塔防凍需要,預估采購6臺套300MW等級機組冷卻塔防凍隨動堆積簾,包括全套設備及輔材供貨、運輸、安裝、調試、驗收等,詳見技術規范。
2.3 標段劃分: 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冷卻塔防凍隨動堆積簾成套設備框架協議招標
2.4 交貨地點: 西安、東北、華北、西北等有冷卻塔防凍需求的熱電廠或招標人指定地點
2.5 交 貨 期: 每筆訂單之日起40天內交貨
2.6 招標范圍: 配套西安熱工研究院 承攬的靈活性改造項目,預估采購6臺套300MW等級機組冷卻塔防凍隨動堆積簾,包括全套設備及輔材供貨、運輸、安裝、調試、驗收等,詳見技術規范。
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采購,框架協議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4個月,設備單價為固定價,數量以訂單數量為準,根據合同要求據實結算。有效期內當框架協議實際執行量達到預估數量后,采購人有權提前終止或繼續執行本協議。采購人不承諾實際采購數量達到預估數量,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投標人承諾了解實際采購數量可能存在此類變化并同意接受。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②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③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⑥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需附證書影印件。
(3)業績要求:2018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至少具有1臺3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冷卻塔防凍設備供貨或改造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4)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6)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