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柯拉二期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雅礱 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 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柯拉光伏場址位于雅江縣柯拉鄉、紅龍鎮境內, 場址中心坐標 29°57′ 14.7187"N 、100°37′05.5993"E, 場址平均海拔約為 4373m。場址為丘陵地形, 坡度較緩,四周無遮擋。場址用地性質為灌木林地,場址北部距離 G318 道約10km, 通過現有道路可到達場址。柯拉光伏場址規劃規模 320 萬 kW,其中一期 100 萬 kW 已完成備案并開工建設, 計劃 2023 年投產, 本次為柯拉二期光伏項目初擬 規模為 220 萬 kW。根據數據庫數據,場址區域年平均總輻射量為 6292.89MJ/m² , 屬太陽能資源 B 級豐富區。
2.2 項目實施地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縣或理塘縣。
2.3 標段名稱:柯拉二期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
2.4 招標范圍
本項目招標范圍為柯拉二期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按照 220 萬 kW 統籌考慮、 整體設計,項目范圍包括雅江縣柯拉光伏場址及周邊雅江縣、理塘縣其它場址, 暫按 3 個項目分期實施,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明確的場址和規模開展可研工作。主 要工作內容包括:
(1)光伏項目可行性研究
開展地形圖測繪、地質勘察;升壓站區域、起伏較大和陡峭區域需開展 1 ∶ 500 地形圖測繪;進行可行性研究設計; 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按四川省光伏電 站備案要求,編寫備案需要的建設方案、實施方案,協助完成項目備案。
(2)進站及連接道路施工圖設計
開展地形圖測繪、地質勘察、地類調查;利用現有道路,進行光伏電站進站 及連接道路施工圖設計;負責評審及會務費用。
具體工作范圍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工作要求”。
2.5 服務期
合同服務期從合同簽訂生效至工作完成并出具本協議書約定的工作成果,移 交全部資料至發包人為止,預計服務期自合同簽訂開始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實際開始日期按照發包人在開始工作通知中載明的開始日期為準。計劃時間內未 完成合同工作的,合同服務期相應延長。各項工作的完成時間要求如下:
(1)收到發包人通知后,4 個月內完成可行性研究。
(2)收到發包人通知后,1 個月內完成備案相關文件編制。
(3)收到發包人通知后,2 個月內完成進站及連接道路施工圖設計。
2.6 項目招標人、業主、現場管理機構
項目招標人: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業主: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即發包人。合同以發包人名義簽 訂。
現場管理機構:雅礱江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新能源管理局。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人基本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獨立民事主體。
(2) 投標人資質要求: 同時具有: (1) 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2) 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
(3) 投標人業績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來(含當日),承擔過 2 個及以 上裝機規模不小于 50MW 光伏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或勘察設計工作(含已完成和 在實施)。(提供合同或成果資料評審意見復印件或用戶證明資料)。
(4) 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同時具有: ①高級及以 上技術職稱;②2018 年 1 月 1 日以來(含當日),擔任過單個項目裝機規模不小 于 50MW 光伏項目的設計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或設計總工程師職務。(提供 項目負責人任職證明及職稱證書復印件)。
(5)投標人其它要求:無。
(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7)聯合體要求:無。
(8)備注:無。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 17 時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 17 時(北京時間, 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 購買)。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00 元,過時不售,售后不退。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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