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及規模
項目簡介
建設名稱 | 關于撫州市南豐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摻燒污泥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技改項目 |
建設地點 | 撫州市南豐縣琴城鎮艾源村百花橋村小組 |
建設單位 | 南豐康恒環境能源有限公司 |
編制單位 | 知行道合(江西)環保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評價單位提供) | 撫州市南豐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摻燒污泥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技改項目位于撫州市南豐縣琴城鎮艾源村百花橋村小組,南豐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現有廠區內,廠區中心坐標為E116°32′18.25″,N27°17′54.09″。本技改項目主體工程、輔助工程、生產設備均不發生變化。生活垃圾處理規模維持現有不變,擬摻燒污水處理廠污泥15噸/天、一般工業固廢85噸/天,合計垃圾入爐量為600t/d。 一般工業固廢為無回收利用價值的可燃性一般工業固廢,包括廢舊紡織品、廢橡膠、廢皮革、廢塑料、廢紡織物等。由周邊企業破碎滿足直接入爐要求后,使用專用運輸車運輸入廠。 污泥主要來源為南豐、廣昌、黎川、南城生活及工業污水處理廠污泥,污泥含水率低于60%,且均屬于一般工業固廢屬性,不接收處置鑒定為危險廢物的污泥。由污水處理廠委托密閉運輸車運至本廠內。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評價單位提供) | 1.環境空氣影響 本項目建成后,主要新增污染物為PM10、PM2.5、CO、HCl、SO2、NO2、Hg、As、Cd、Pb、氨和硫化氫、錳及其化合物,采用EREMOD模式進行預測,本項目處于達標區,所有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的最大濃度占標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濃度貢獻值的最大占標率<30%,主要污染物的保證率日均質量濃度和年均質量濃度均符合環境質量標準。 根據計算,本項目無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本次技改結合現有項目環評報告及環評批復要求,設置環境防護距離為廠界外延300m,根據現場情況,防護距離內現有居民12戶與琴城鎮人民政府簽訂了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書并已搬離,廠區西側1處食品加工企業(江西綠源果業有限公司)已搬離,目前擬入駐企業為南豐縣致誠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制造工業企業(暫未開展環評),環境防護距離內不涉及環境敏感點。 本評價建議,項目投入運行過程中加強監管和防護,加強廢氣的收集,減輕無組織廢氣對廠區內環境空氣的影響,則本項目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2.地表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垃圾滲濾液、垃圾卸料平臺沖洗廢水、引橋、垃圾運輸車輛及地磅沖洗廢水、主廠房地面沖洗廢水、化驗室廢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統一輸送至滲濾液處理站處理,處理后清液出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敞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補充水標準后送至冷卻塔底部塔池回用,濃液用于石灰漿制備;鍋爐排污水及除鹽水制備排水經降溫池預處理后用作出渣機冷卻用水;循環冷卻水部分回用于石灰漿制備、飛灰固化用水、綠化用水等,其余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排放標準作為清凈下水,外排盱江。本次技改項目為新增外排循環冷卻水,總體對水環境的影響較小。 3.噪聲環境影響 本次技改后,因未增加大型產噪機械設備,新增環保設備通過隔聲減震、合理布置噪聲設備等措施,對周邊聲環境影響較小。根據預測分析,項目各廠界噪聲貢獻值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功能區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環境影響 在嚴格按照固體廢物管理管理法,確保固體廢物在中轉、運輸和綜合利用的過程中不造成二次污染的情況下,加強生產管理,本項目固體廢物均可得到有效處置,對環境影響較小。 5.地下水環境影響 根據本項目建設特點,采用源頭控制、分區防滲、地下水長期監測等措施,防止地下水發生污染。當地下水發生污染后,采取積極有效的應急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設項目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較小,本建設項目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 6.土壤環境影響 技改項目為污染性建設項目,土壤環境評價等級為一級;根據類比和解析分析結果可知,項目在做好土壤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正常情況下,項目運行對項目區及周邊土壤環境影響較小。 7.環境風險影響 通過對項目風險調查及各環境要素風險潛勢分析,判定項目環境風險潛勢綜合等級為Ⅰ級,因此本項目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簡單分析。通過對項目風險進行識別,確定項目環境風險主要來自罐區柴油儲罐泄漏火災爆炸、焚燒煙氣處置異常排放、焚燒爐停爐檢修期間活性炭吸附裝置失效、垃圾池負壓系統故障、甲烷爆炸等。 技改項目在設計中充分考慮了各種危險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傷害,并采取了相應的防范措施。因此,只要各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程,避免誤操作,加強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嚴格落實環評提出的各項防范措施,及時更新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環保部門備案,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其環境風險就可防可控。 |
公眾參與情況(評價單位提供) | 根據建設單位的公參專題,本項目公眾參與進行了網上公示、基層組織宣傳欄公告張貼、報紙刊登公告。公示期間建設單位及環評單位均未收到公眾反對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