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應答保證金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按分標編號詳見下表,具體內容詳見“采購需求一覽表(附件1)”
分標編號 |
貨物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合同包 |
|
個數 |
包號 |
||||
001 |
鋼筋 |
噸 |
1530.55 |
1 |
包1 |
2.2.1所有應答標包開封文件中都必須附有應答保證金繳納憑證,同批次投多個包的只繳1個應答報價金額最大包的保證金,按下表規定的金額提交應答保證金,對應金額按所投報價金額最大包計算:
供應商按下表規定的數量提交應答保證金:
每包的應答價格 |
應答保證金(元) |
50萬以下(不含50萬) |
可免于提交應答保證金 |
50萬-100萬(含50萬) |
10,000 |
100萬-200萬(含100萬) |
20,000 |
200萬-300萬(含200萬) |
40,000 |
300萬-500萬(含300萬) |
60,000 |
500萬-700萬(含500萬) |
100,000 |
700萬-1000萬(含700萬) |
140,000 |
1000萬-2000萬(含1000萬) |
200,000 |
2000萬-3000萬(含2000萬) |
400,000 |
3000萬-4000萬(含3000萬) |
600,000 |
4000萬-6000萬(含4000萬) |
800,000 |
6000萬及以上(含6000萬) |
800,000 |
2.2.2以現金形式提交的應答保證金,通過潛在應答人“基本賬戶”對公轉賬或匯款,不接受個人匯款。
2.2.3以銀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應答保證金,由信譽良好的具備開具保函資格的地市級及以上銀行分行開出,有效期應與應答有效期一致。
2.2.4以保險形式提交的保證金,保險責任需滿足采購人的要求,應答保證保險單作為有效的應答文件依據,由有經營該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開出。保險公司承擔應答人投標違約行為的一切賠償。
3 供應商資格要求
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具備相應貨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貨等承擔采購項目的能力。除特別注明外,這些資格、資質、業績均系供應商本企業所擁有的權利權益。
代理商應答時,對供應商的資質要求包含對制造商的資質要求,對供應商的業績要求包含對應答設備的業績要求,其應答產品制造商須具備相應貨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貨等承擔采購項目的能力。
經銷商應答時,對供應商的資質要求包含“供應商基本情況表”“近年財務狀況表”“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正在供貨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說明。
3.1 通用資格要求:
(1)若供應商為制造商,必須具有生產應答產品所需的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生產人員、產品及元器件檢測能力。
(2)若供應商為制造商,設計制造過滿足專用資質業績要求的相同結構、相同型式、同等或同類型或以上技術規格的產品。在與規范相同或較規范更嚴格的條件下,該產品在采購文件規定年限內的供貨數量滿足采購文件的要求。
(3)所應答產品須取得國家級專業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有效試驗報告,且報告結論數據滿足本次招標技術規范要求。各類試驗報告均系針對具體型式規格產品的試驗報告。
(4)若供應商為制造商,外購外協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進口散裝的部件應符合本采購文件技術規范要求。同時,供應商應具備對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進行進廠驗收所需的檢驗制度、檢測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應商提供的檢測合格證明,并滿足技術規范對外購外協組件材料第三人資質業績和技術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采購文件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
(6)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場監管部門列入并公示為"經營異常"名錄。供應商被國家機關列為違法失信人的,該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應答將被否決。
(7)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8)若供應商為制造商,必須具有生產應答產品所需工序的工藝文件、作業指導書,且能保證產品生產的需要。各個工序按工藝文件執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必須具有生產應答產品所需的出廠檢測能力,包括試驗場地、試驗設備和試驗人員。
(10)根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供應商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不得參加相應項目的應答。
(11)需同時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的,包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的查詢結果(查詢日期應在投標截止日前20天內,查詢結果應為網站自動生成的PDF文件)。未提供有效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的,其應答文件作否決應答處理。
(1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應答人不得存在違法失信行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黑名單”(查詢日期應在投標截止日前20天內,查詢結果應為網站自動生成的信用信息報告PDF文件),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的,其應答文件作否決投標處理。
(13)按照《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規定,未存在因不良行為導致本批次暫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標資格的。
(14)應答人不得選配國家電網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和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通報/公告》(此名稱應與各單位在ECP平臺中發布的不良行為處理公告名稱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暫停中標資格、取消中標資格的制造商或外購外協供應商或代理(集成服務)原廠商的相應處理范圍內的產品。
(15)違反“重法紀、講誠信、提質量”承諾,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中被認定在采購人采購活動中存在行賄行為情節嚴重的,該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應答將被否決。
(16)對于在應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年度財務審核證明文件》的供應商,且供應商未提供有效公證證明的,采購人將視該供應商應答文件內容不全,該供應商參與相應產品的應答將被否決。
(17)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為采購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為相應標包前期提供設計或咨詢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為本(批)次招標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包貨物投標的;
●被責令停業的;
●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產品質量問題責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實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法律法規或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3.2供應商及其應答產品須滿足相應招標貨物的專門資質業績要求,各類貨物專門具體資質業績要求事項及其數據、狀態詳見附件1“采購需求一覽表”。
3.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3.4各供應商均可就本次采購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應答。
4 采購文件的獲取、截止
采購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6日17時00分前(北京時間、節假日不休息)購買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發售購買截止時間:2023年2月6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節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