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天津市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天津市
2.2 規 模: 項目規劃裝機容量12.4377MW,位于天津市西青區。本工程利用天津市賽達偉業有限公司廠房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容量為12.4377MW。本光伏發電系統采用單晶硅550Wp光伏組件22614塊,安裝50千瓦組串式逆變器252臺,接入電壓等級為380V,接入方式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并網模式,通過34個并網點接入現有變壓器低壓側實現低壓并網,余電通過原有電力線路返送至電網。項目分為盛達路、天源道兩個園區,涉及廠房34間,廠房面積140290.5平米。
2.3 標段劃分: 天津賽達能源服務公司一期盛達路、天源道12.4377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施工及輔材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天津市西青區
2.5 計劃工期: 2023年3月1日開工,總工期兩個月。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發出的開工令為準。
2.6 招標范圍:項目位于天津市西青區天源道與盛達一支路,盛達二支路交口、天源道與盛達二支路,盛達三支路交口,有著優越的交通網絡,施工方便。項目地處天津市西青區,距市中心25公里,臨近G205國道津淄路、榮烏高速、長深高速、津石高速、津港運河等重要交通要道;周圍公共交通便利、周邊配套設施完善。
招標范圍:工程承包范圍:依據現場施工情況,配合設計單位對設計方案優化調整,按照招標方及設計方案要求供貨、施工、調試、驗收。負責協助建設單位與相關方溝通協調、相關協議簽訂,負責建設場地的落實,負責并網驗收工作。項目已完成屋頂租賃協議簽訂、合同能源管理協議簽訂及集團備案工作,投標方無需重復該部分工作。
屋頂光伏電站的施工、建筑、安裝(含接地)、原配電裝置改造、調試及并網驗收、手續辦理、協調工作、質量監督、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光伏組件系統監測APP軟件平臺安裝部署,監控系統可監視到每個并網點發電量、逆變器數據等信息,并具有相應的數據統計分析功能、故障檢測、運維派單、拓展、手機APP等功能,負責接入招標人既有集控中心,接入數據項目及規范應兼容招標人原有系統要求。設備標識標牌采購、安裝;項目實施過程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專項驗收內容整改及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等。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A.設備采購供貨,包括但不限于:組串式逆變器、支架(夾具)、并網柜、電纜、控制纜、通信纜、云系統在線監控、防雷接地網、接地極、屋面防水材料、加固材料等一切設備及施工輔材的采購;數據采集單元通信或數據集中如產生費用(如運營商、電網等網絡流量費用、數據平臺接口費用等),應按照質保時間預繳,或項目投運時預留質保期內通信費用,按周期繳納;所有設備和相關試驗需滿足并符合電網公司對項目接入的各項要求;另外需提供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消耗品等。
B.項目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光纖、電纜槽盒、接地扁鋼(銅絞線、接地極等)、標識標牌(符合集團VI標識設計要求)、電纜標示樁(符合招標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最終滿足工程需要。
C.項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道路障礙物清除、屋頂障礙物清除、光伏組件支架基礎、接地、消防、給排水、擋護、屋頂防水處理、彩鋼瓦施工、屋頂加固處理、加固措施等相關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工作。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通訊等臨時設施由投標人自行解決,施工過程中造成的設備損壞、丟失及周邊道路、環境破壞由施工方負責。
D.完成項目自查驗收、質量監檢、并網驗收、竣工后的廠房荷載測算、防雷檢測、安全、消防、檔案、環保水保、節能、勞動安全衛生、竣工及國家驗收等國家規定相關評價項目全過程工作(項目所需工作),以上工作內容的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工程的臨建設施用地由投標人負責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招標人予以協助。
E.項目設備性能試驗、交接試驗、取樣送檢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要求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若性能試驗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投標人負責消缺、整改直至滿足要求(性能試驗的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F.其它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建筑、設備、材料及服務等。
G.服從招標人和監理人的工作安排。
H.負責光伏組件系統監測APP軟件安裝部署,攝像頭安裝及調試,監控系統可監視到發電量、逆變器數據等信息,并具有相應的數據統計分析功能、故障檢測、運維派單、拓展、手機APP等功能,負責接入招標人既有集控中心,接入數據項目及規范應兼容招標人原有系統要求。
I.負責工程內外部所有手續辦理和協調工作,與相關單位、屋頂產權方的協調并代理建設單位辦理相關協議簽訂,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組織專家評審費用、開工、專項及竣工驗收等手續辦理,電網接入申請及批復、并網驗收及購售電合同、電費結算協議等手續辦理及相關費用(以上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中標方承擔)。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須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1項與本項目類似的容量不低于10兆瓦的光伏發電工程業績,或累計容量10兆瓦(其中一項業績單個容量不低于2兆瓦)以上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業績(EPC)。(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含合同首頁、項目名稱、合同范圍、簽訂時間、項目容量及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
(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并具備5年以上施工現場管理經驗;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證明材料;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光伏施工工程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2月03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2月10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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