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熱電廠2×100萬千瓦煤電聯營擴建項目主體建筑安裝工程B標段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1-3-169-01)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
1. 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熱電廠2×100萬千瓦煤電聯營擴建項目已由呼和浩特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建設資金來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自籌20%,貸款8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熱電廠2×100萬千瓦煤電聯營擴建項目主體建筑安裝工程B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工程建設場地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畢克齊鎮境內,本期新建2×1000MW高效超超臨界間接空冷供熱機組,配兩臺煤粉鍋爐,同步建設煙氣脫硫、煙氣脫硝設施
規模:2×1000MW;
范圍:內蒙古能源集團金山熱電廠2×100萬千瓦煤電聯營擴建項目主體建筑安裝工程B標段,主要包括#6機組建筑安裝主體工程、側煤倉內的6#機組設備安裝、主機循環水系統的建筑安裝工程、主機間冷系統的安裝工程、輸煤系統建筑安裝工程、粉煤灰綜合利用灰庫及灰庫氣化風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2項目經理資格: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至少具有1臺1000MW及以上煤電項目主體建筑安裝工程投運管理業績需提供合同的清晰掃描件、竣工驗收報告等證明材料,若提供的材料無法證明為該項目經理,需額外提供項目經理任命書或中標通知書明確為該項目經理等相關佐證材料,若提供的材料不能證明,則視為無效業績。
3.2.3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須至少具有4臺1000MW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主體工程業績。時間以機組通過168小時滿負荷試運節點為準,投標人需提供合同的清晰掃描件、通過168小時滿負荷試運的相關證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