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1-2-036)
項目所在地區: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嘉興2號海上風電諧波治理工程施工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實施目標為將華能嘉興2號海上風電項目接入點的諧波電流、諧波電壓通過諧波治理裝置控制到滿足《電能質量公用電網諧波》對接入點的要求。
2.2規模:華能嘉興2號海上風電諧波治理工程;
2.3范圍:本項目為華能嘉興2號海上風電諧波治理工程施工總承包,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華能嘉興2號諧波治理項目的設備材料采購、建安施工、調試、試運行、驗收,并配合完成項目移交生產運行和后續的審計工作,包含質量保證期內的服務及后續項目創新成果申報工作。投標人需自行考慮諧波治理成套設備及附屬設備的完整性,滿足諧波治理工程啟動運行及治理結果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電力工程調試企業能力資格等級證書特級資質。
(2)業績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單位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須具有至少有1項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系統調試或特殊試驗”業績和1項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建安工程施工業績。
(3)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牽頭人需具有電力工程調試企業能力資格等級證書特級資質,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的組成單位不得超過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