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
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90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87,00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0萬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HNFJSGZDJF[JS]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
現修改為:“10.3 施工組織設計的評審 ?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采用合格性評審方式(明標),投標人應按照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第三節“施工組織設計格式(明標)的編制要求”進行編制。”
2.原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 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投標人資格要求”
現修改為:“投標人須知 1.4 投標人資格要求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投標人資格要求”
3.原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 7.合同授予 □7.3.1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中標的,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四章規定的履約擔保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聯合體中標的,履約擔保由牽頭人遞交。”
現修改為:“投標人須知 7.合同授予 ?7.3.1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中標的,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四章規定的履約擔保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聯合體中標的,履約擔保由牽頭人遞交。”
4.原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及格式”
現修改為:“合同條款及格式
說明:合同條款及格式應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合同條款及格式推薦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節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婁底市婦幼保健院 承包人(全稱):???? ??? ?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婁底市婦幼保健院(市兒童醫院)配套工程建設項目擋土墻及雨水收集系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婁底市婦幼保健院(市兒童醫院)配套工程建設項目擋土墻及雨水收集系統工程。 2.工程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婁發改行審〔2022〕64號 。 4.資金來源:中央資金、專項債券、本地政府籌集及自籌。 5.工程內容:為婁底市婦幼保健院(市兒童醫院)配套工程建設項目擋土墻及雨水收集工程,擋土墻工程項目內容包括:新建漿砌重力式毛石擋土墻94.16m,墻高0.33m~4.7m;新建雙排Φ1000旋挖灌注樁支護,長59.4m,支護高5.0m~7.7m;新建單排Φ1000旋挖灌注樁支護,長12m,支護高3.7m~5.0m;D48*3.5mn鋼管扣件式滿掛安全網護欄,高1.5m,總長165.56m;磚砌排水溝331.12m。雨水收集系統主要工作內容:雨水收集系統相關設備購置及安裝等;雨水收集池、清水池、安全分流井、磚砌閥門井建設;雨水綠化噴淋管網鋪設等。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本項目經評審通過后的施工圖設計范圍的全部內容。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120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合格及以上標準,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80 號令保修。 設備安裝:滿足國家、行業相關規定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中標總價 (? 元); 其中: (1)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項目費:人民幣(大寫) 中標分項報價 (? 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中標分項報價 (? 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 中標分項報價 (? 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 中標分項報價 (? 元)。 1.合同價格形式:綜合單價。 2.投標費率: %。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本項目委托代理人?。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 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