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田山廢棄礦山綜合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運營一體化
施工監理答疑紀要(一)
招標編號:E3506250601800277002
吳田山廢棄礦山綜合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運營一體化施工監理有關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如下:
一、對投標人問題的回復事宜
問題1:本項目工作內容為:山體生態修復、水生態修復、林地生態修復、農田生態修復、湖庫生態修復、草地生態修復、路網建設、礦山生態修復。上述工程內容實質為市政公用工程(生態修復、園林綠化、市政道路)、水利工程(生態修復、農田、湖庫),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和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資質,完全滿足項目執行過程中對監理單位的需求。建議修改本項目對監理單位的資質要求。
回答:本項目為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程,按自然資源部門批復的《生態修復方案》開展生態修復,根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1號),投標人需要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頒發的有效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問題2:招標公告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貳拾肆萬元整(¥300000.00元)。此處保證金金額大小寫不一致,請確認本項目保證金金額。
回答:本招標項目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00元)。
問題3:招標文件37頁,企業業績(滿分13.00分)中:“投標人承接過一項礦山環境治理或礦山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監理項目的得10分”,此處所述業績,提供符合招標要求的在建項目是否符合得分要求?
回答:符合評分條款要求的在建項目符合得分要求。
問題4:招標文件37頁,企業業績(滿分13.00分)中:“在此基礎上,投標人近五年監理工程治理面積5km2及以上礦山環境治理或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監理項目(含已竣工驗收合格或在建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另加1分,加分不超過3分”,此處斷句或存爭議,其所述“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監理項目”是否要符合“工程治理面積5km2及以上”要求?
回答:“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監理項目”需要符合“工程治理面積5km2及以上”要求。
問題5:招標文件37頁,企業業績(滿分13.00分)中:“工程業績治理面積應在對應面積范圍內得分,采用累計方式計算”,此處“累計方式計算”應如何理解,如我司提供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5個1km2及以上礦山環境治理監理項目,是否可以得分?
回答,“累計方式計算”應理解為同一個合同包的礦山環境治理或地質災害治理項目中多處治理面積可以累計,不同礦山環境治理或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的面積相加不符合評分要求。
問題6:招標公告中6.2條寫: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貳拾肆萬元整(¥300000.00元)。這里大小寫不一致,以哪個為準?
回答:本招標項目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00元)。
問題7:招標文件第37頁3.3.2評分標準中企業業績部分:投標人承接過一項礦山環境治理或礦山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監理項目的得10分;在此基礎上,投標人近五年監理工程治理面積5km2及以上礦山環境治理或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監理項目(含已竣工驗收合格或在建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另加1分,加分不超過3分。下頭的注(2)工程業績特征指標以工程監理合同體現的內容為準,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監理合同中大部分都不會寫明工程的詳細情況,只以監理合同體現的內容不合理,是否可以用經業主蓋章的監理業務手冊或網上可查的相關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來證明業績的治理面積指標。
回答:工程業績特征指標以竣工驗收證明或監理合同上的指標為準,否則其業績不計。
問題8:招標文件40頁4.附則:4.1在抽取入圍評審的投標人名單和中標候選人過程中,如出現由于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的工作失誤、設備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抽取結果的,抽取的入圍評審的投標人名單和中標候選人無效,招標人應當重新抽取。4.2所有抽球過程實行全程錄音錄像監控并保存。前頭3.5.3說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4.1和4.2又說抽球,請問是什么情況下需要抽球,前后矛盾,請明確中標人確定的方法。
回答: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投標人的評標得分相同時且影響中標候選人排序的,由招標人公開隨機抽取確定中標候選人排序,本項目不需要抽取入圍評審的投標人名單,4.1條款適用于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投標人的評標得分相同時且影響中標候選人排序的,由招標人公開隨機抽取確定中標候選人排序的情況。
問題9:招標文件中的3.3.2評分標準第(1)條——資信業績分項評分標準中“企業業績”一欄:“在此基礎上,投標人近五年監理工程治理面積5km2及以上礦山環境治理或地質災害治理施工監理項目(含已竣工驗收合格或在建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另加1分,加分不超過3分。”如果投標人現有的業績,能夠滿足治理面積達到5km2這一條件,但未在業績合同中體現治理面積,能否以其他書面材料作為補充證明文件,如:業主開具并加蓋公章的證明、加蓋業主公章的設計文件、能夠體現治理面積驗收報告等,請給予投標人明確解答。
回答:工程業績特征指標以竣工驗收證明或監理合同上的指標為準,否則其業績不計。
二、本招標項目,現招標人及招標代理單位認為需要補充通知說明和修改的內容如下:
1、招標公告中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修改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00元)”。
2、第三章評標辦法中“企業業績”下備注(2)修改為“工程業績特征指標以竣工驗收證明或監理合同上的指標為準,否則其業績不計”。
3、第三章評標辦法中3.3.4說明及要求第(5)點修改為“a.已竣工驗收的項目應附上竣工驗收證明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b.在建項目應附上監理合同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c工程業績特征指標以竣工驗收證明或監理合同上的指標為準,否則其業績不計”。
三、投標人在截標前應隨時
四、本答疑紀要在福建省 電子公共服務平臺( )、漳州市工程項目交易中心( Front/)網站上發布。本答疑紀要為《招標文件》的組成之一,如與《招標文件》內容有抵觸以本答疑紀要為準。
代建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