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山東發電 眾泰電廠2023年度火車煤站臺接卸租賃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1-2-343-01)
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山東發電 眾泰電廠2023年度火車煤站臺接卸租賃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范圍: 華能山東發電 眾泰電廠火車煤站臺接卸租賃服務項目:預估量35萬噸、主要包括到站火車煤的卸車、裝車、取送車、清車、地磅費等因火車煤到站后至甲方廠內煤場除轉倒運輸費之外的其它一切費用。
2.2 服 務 期:自2023年 1月1日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有關部門認定的串通投標和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行為,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須具有至少兩項站臺接卸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及其它能體現具體內容的支持性材料。
(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