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標公告
杭錦能源塔然高勒煤礦初步設計修編等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杭錦能源塔然高勒煤礦初步設計修編等服務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20309756,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項目概況及建設現狀
塔然高勒礦區位于東勝煤田北部,礦區總面積2379.38km2,煤炭資源儲量約164.23億噸。在東勝煤田塔然高勒礦區,共擁有345.53km2采礦權,包含塔然高勒井田和呼斯梁井田。塔然高勒井田位于塔然高勒礦區北部,行政區劃隸屬鄂爾多斯市杭錦旗、達拉特旗,面積227.25km2,共有4個可采煤層(3-1、4-1、4-2、5-1煤),資源總量近19億噸。礦井2008年7月取得核準批復(核準建設規模1000萬噸/年),2012年6月取得采礦許可證,核定生產能力8.0Mt/a。
礦井自2008年8月開始建設,截止2014年9月,塔然高勒煤礦礦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西翼部分已全部完成,西翼首采工作面完成掘進,礦井永久提升系統、運輸系統、通風系統、供電系統、給排水系統、通信系統、人員定位和安全監控檢測系統形成,地面配套選煤廠、鐵路專用線及其他生產生活輔助設施全部建成并投入運行。生產的42噸箕斗,提升能力1200萬噸/年,2014年5月安裝并投入使用;副立井井筒凈直徑9m,設計深度614m,井塔高度56.8m,裝備一套徐州煤礦安全設備 生產的雙層加寬罐籠(7600×3700×11000mm,層高5400+1100+4500mm),總載重能力45t(上層15t、下層30t);一套交通罐,罐籠尺寸2500×1200×3900mm, 2013年4月安裝并投入使用;回風立井井筒凈直徑6m,設計深度590m,負責生產初期全礦井回風。在井田中部沿3-1煤層底板布置一組共三條大巷開拓全井田,煤炭運輸采用膠帶運輸機,安裝寧夏天地西北煤機廠生產的DTL160/350/3×1000固定膠帶機一部,配用3×1000kW交流電動機,采用青島天信BPJ-1000/1140交流變頻器進行啟動與控制(變頻范圍為10-50Hz),帶速0.9-4.5m/s,于2014年6月安裝投運。輔助運輸采用無軌膠輪車,現有無軌膠輪車共計41臺。原設計在工業廣場中央盤區東西兩翼3-1煤層中各設一個回采工作面,東一盤區布置1個厚煤層綜采工作面(采高2.5-5.2m),西一盤區布置1個中厚煤層綜采工作面(采高1.4-3.3m),全礦配備3個錨掘一體機和3個綜掘面達到礦井設計10.00Mt/a生產能力。因Cu礦影響,僅完成礦井西翼部分大巷及西翼回采工作面,且工作面未完成安裝。
煤礦工業場地設在井田中南部喬家塔村,地面建有一座35kv變電所,安裝3臺SZ11-20000/35有載調壓變壓器,兩回電源引自塔然高勒地區110kv變電所;礦井水處理車間處理能力9600m3/d,生活污水處理車間處理能力1400m3/d,礦井水處理后除供礦井生產、生活用水外,剩余部分輸
選煤廠布置在工業場地北側,采用全重介分選工藝,即:200-13(25)mm塊煤重介淺槽分選,13(25)-1.5mm末煤兩產品重介旋流分選,1.5-0.15mm煤泥螺旋分選,0.15-0m煤泥濃縮加壓過濾和壓濾回收,當選煤廠生產一般動力煤時,只洗選塊煤,末煤設有旁路系統,可洗可不洗,也可部分入洗,根據市場供求情況進行靈活調整。在集控綜合樓內設置集中控制室,全廠實現配煤自動化、重介懸浮密度自動調節,以及排污泵、加壓過濾機和壓濾機自動控制。選煤廠建有3×ψ30m原煤倉(總儲量75kt)、4×ψ30m產品倉(總儲量100kt)和2×ψ15m矸石倉。商品煤經過產品倉下膠帶運輸機和快速裝車站(設計裝車能力5000t/h)裝車,通過塔韓鐵路實現外運。
截至2022年9月,塔然高勒煤礦項目累計完成投資65.41億元,其中:礦井建設投資34.12億元(2004年5月至2014年12月),礦井維護費用22.87億元(2015年1月—2022年9月),選煤廠8.42億元(投資6.72億元,維護費1.7億元)。
至2020年12月,塔然高勒煤礦Cu礦勘查及煤Cu協同開采科學研究已完成,劃定了Cu礦經濟可采范圍及煤炭資源先行開采區域,當前《塔然高勒煤礦恢復建設方案》已完成編制,礦井先行開采區域地質及水文地質補勘已完成,現計劃按照煤Cu共采、創新開放、集約高效、安全智能、綠色協調的指導思想,充分發揮礦井現有各生產生活系統已形成優勢,統籌考慮礦井開發“特殊限制”,結合《塔然高勒煤礦恢復建設方案》、《塔然高勒煤礦恢復建設先行開采區塊補充勘探地質報告》等成果,優化礦井開拓布局,達到設計800萬噸/年生產規模及設計目的。
2.1.3 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塔然高勒礦井恢復建設按投產500萬噸/年、達產800萬噸/年生產規模設計,當前《塔然高勒煤礦恢復建設方案》已完成編制,礦井先行開采區域地質及水文地質補勘報告已完成,要求設計單位在原《集團塔然高勒礦井初步設計》、《塔然高勒煤礦恢復建設方案》的基礎上,根據《塔然高勒煤礦恢復建設先行開采區塊補充勘探地質報告》成果,優化礦井開拓布局,滿足礦井開采“特殊限制”要求,修編煤礦初步設計、調整煤礦建設投資概算、修編煤礦安全設施設計、修編環境評價報告,完成后續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竣工圖,配合建設單位完成煤礦單項及竣工驗收。
礦井“特殊限制”:根據塔然高勒煤礦煤Cu賦存關系及《塔然高勒礦區Cu煤協調開發界限研究》科研成果,煤Cu協同開采期內(2023年1月-2045年12月),塔然高勒井田可供煤炭開采區域為礦井西翼西一、西二、西三、西四盤區(煤炭資源先行開采區域),且開采順序必須為西四盤區→西三盤區→西二盤區→西一盤區;煤Cu協同開采結束后,方可在塔然高勒井田范圍內自由開展煤炭安全開采設計,本次礦井設計修編須遵循上述特殊限制開展。
塔然高勒煤礦初步設計修編設計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井田概況及礦井建設條件,礦井資源/儲量及設計生產能力及服務年限,井田開拓,井下開采,井下運輸,通風與安全,提升、通風、排水、壓縮空氣設備,地面生產系統,地面運輸,總平面布置及防洪排澇,供配電系統,智能化系統,地面建筑,給水排水,采暖、通風及供熱,節能減排,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與消防、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建設工期,組織機構與人力資源配置,技術經濟,設備清冊,概算書,礦井智能化專項設計。初步設計滿足《煤炭工業礦井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標準》(GB/T50554-2017)關于初步設計內容及深度的要求,達到國家能源投資集團煤礦智能化建設初級標準,綠色礦山建設達標;通過杭錦能源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 、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取得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及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復或備案文件;全程(需派駐專人)參與、答疑,指導煤礦按照已批復的初步設計開展施工前準備、工程建設、工程質量認證、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等工作,并通過相關政府部門組織的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
工程地質勘察及測量:施工圖設計階段地質勘察、紅線(界線)測量、坐標轉換等,出具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報告內容及深度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且滿足項目施工圖設計要求。
施工圖設計:包括塔然高勒煤礦施工圖設計,滿足《煤炭工業礦井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編制標準》(GB/T50554-2017)等關于施工圖設計內容及深度的要求。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圖紙目錄、設計與施工說明、設備清冊、設計圖紙等。通過杭錦能源 、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取得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批復;全程(需派駐專人)參與、答疑,指導煤礦開展施工前準備、工程建設、工程質量認證、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等工作,并通過相關政府部門組織的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
竣工圖:在初步設計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按照招標人要求出具該項目竣工圖,并通過杭錦能源 組織的會審。
安全設施設計修編:在《塔然高勒礦井初步設計(修編)》的基礎上對原《礦井安全設施設計》進行修編,增加礦井恢復建設有關內容,滿足《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規范》(AQ/T1055-2018)關于安全設施設計內容及深度的要求;通過杭錦能源 、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取得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及相關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批復;通過相關政府部門組織的專項驗收。
環境評價報告修編:在《塔然高勒礦井初步設計(修編)》的基礎上,針對礦井首采盤區發生變化及礦井開采“特殊限制”要求,對原《環境評價報告》進行修編,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設項目概況,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對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并對礦井煤Cu協同開采環境相互影響作出評價并對工程措施提出建議。內容及深度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8〕第24號)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1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3號)要求;通過杭錦能源 、各級政府部門組織的評審,并取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復或取得備案文件。
2.1.3、服務期:投標人分階段編制報告及設計文件,編制期限以招標人與中標人正式簽訂的《設計工作推進節點計劃書》中的時間為準,按招標人要求時間提交。
2.1.4、服務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設計資質證書:須為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煤炭行業甲級設計資質;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證書: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環境工程(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工程)設計專項乙級或以上資質。上述三項證書需同時具備。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4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投運(已投運是指進入聯合試運轉、竣工驗收完畢或已開始投產)的年產500萬噸及以上的井工礦工程設計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且需提供年產500萬噸及以上的井工礦已投運的證明材料。
【4】信譽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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