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項目工程監理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0-2-324-01)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山東省。
2.2 規 模:/。
2.3 標段劃分:SK項目工程監理服務。
2.4 服務地點:山東省。
2.5 服 務 期:
從招標人發出的監理工作書面通知開始,至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建造階段,即施工準備至雙機組裝料,兩臺機組施工間隔10個月,服務期限暫定。主要工作為施工準備、建安、調試、驗收、移交、尾項處理等。根據現場情況,委托人有權調整監理人員最終進出場時間,實際進出場時間以委托人通知為準。此階段按出勤人月數量、人月單價計算監理費用。
第二階段:質保期監理服務,服務時間雙機組裝料至工程質量保修期滿之日。主要工作為竣工圖審查,竣工資料審查,監理資料歸檔,處理工作尾項、質量保修、《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辦理、質保金辦理。本階段不需監理人員常駐現場,不計考勤,費用自理。在監理駐場服務期間,監理工作時間應與施工工作時間一致。
計劃日期為2023年6月30日,單臺機組總工期暫定60個月,2#機組澆筑第一罐混凝土時間與1#機組間隔10個月,工期同1#機組。工期分配暫定為:土建24個月,安裝工期23個月,調試工期13個月。)
2.6 招標范圍:為SK項目核島工程、常規島工程、廠區內BOP工程等全部建設工程子項施工活動及施工管理實施監理,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子項清單見技術要求附件1,具體以設計圖紙及甲方要求為準。監理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HSE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文檔管理及現場組織協調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電力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10年具備至少1項百萬千瓦級核電機組核島主體工程監理業績。
3.2.3 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要求:
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
須為投標人自有人員;
須具有核電站核島主體工程總監理工程師任職經歷達3年及以上或核電站主體工程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任職經歷合計達5年及以上,進場年齡不超過55周歲。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不允許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