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大渡河公司枕頭壩二級水電站庫區新村段、解放村段防護工程施工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工程概況
大渡河枕頭壩二級水電站位于四川省樂山市金口河區城區上游,為枕頭壩河段兩級堤壩式開發的第二級,其上一級為已完工的枕頭壩一級水電站,下一級為在建的沙坪一級水電站。電站采用堤壩式開發,樞紐建筑物由左岸非溢流壩段、泄洪閘壩段、河床式廠房壩段以及右岸非溢流壩段等組成。水庫正常蓄水位為592m,相應庫容0.112億m³,最大壩高54m,發電廠房裝機容量300MW。
枕頭壩二級水電站建成蓄水后,根據淹沒影響程度,確保各企事業單位及居民的正常運行、生活及安全,根據各防護區的回水高程需對淹沒影響區采取適當的工程防護措施。庫區防護范圍涉及三個防護區:卡子崗段、解放村居民點、新村居民點及污水處理設施。本次招標的枕頭壩二級水電站庫區解放村及新村防護工程包含有:解放村居民點防洪堤新建段、新村居民點江溝出口左右岸防洪堤新建段、污水處理廠防洪堤加高段、污水管網附屬工程(檢查井、提升泵站、閥門井)頂部加高,新建防洪堤總長805.81m,加高原防洪堤總長55.51m。施工內容為:原有防洪堤加高、新建防洪堤、污水管網附屬工程改造。
根據《堤防工程設計規范》(GB 50286-2013),堤防工程依據防洪標準劃分工程等別,防洪標準采用20年,各防護區堤防工程等別均為4級。
2.1.2招標范圍
大渡河枕頭壩二級水電站庫區新村、解放村段防護工程主要工作范圍包括:
(1)原有防洪堤加高工程施工:土方開挖、基礎處理、鋼筋制安、混凝土澆筑、排水孔施工、回填砂卵石、配套截排水設施等;
(2)新建防洪堤工程施工:土方開挖、基礎處理、鋼筋制安、混凝土澆筑、排水孔施工、回填砂卵石、配套截排水設施等;
(3)污水管網附屬工程(檢查井、提升泵站、閥門井)頂部加高施工:原有構筑物拆除、鋼筋制安、混凝土澆筑、井蓋安裝、回填砂卵石等;
(4)為滿足以上工程施工需要而實施的施工風、水、電架設、施工倉庫、加工廠、圍堰堆筑及施工臨時道路等所有臨時輔助工程。
2.1.3 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總工期4.5個月,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人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2.2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7年10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獨立承擔過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項目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或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水利水電工程或港口與航道工程)證書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任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職。
(2)項目經理近5年來(2017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須至少具有擔任過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工作經歷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副經理、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技術負責人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
(2)技術負責人近5年來(2017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須至少具有擔任過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的項目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工作經歷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技術負責人業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竣工/投運時間及單位名稱)。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投入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C證。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2-10-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2-11-03 16:30:00。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每標段(包)人民幣第1標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