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能源開發(fā) 汕頭電廠2023至2025年度職工食堂委托運營服務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9-2-355)
項目所在地區(qū):廣東省,汕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能源開發(fā) 汕頭電廠2023至2025年度職工食堂委托運營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
2.3 標段劃分: 華能能源開發(fā) 汕頭電廠2023至2025年度職工食堂委托運營服務項目
2.4 服務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 華能能源開發(fā) 汕頭電廠
2.5 服 務 期:? 三年,計劃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 招標范圍:負責華能能源開發(fā) 汕頭電廠早、中、晚、夜的日常餐次、承接會議招待餐、負責各種食材及液化氣的采購、負責食堂設備及設施的日常保養(yǎng)、維修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本項目需配置人員:過渡期內員工總數不得低于33人,正常運營期內員工總數不少于28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必須持有有效的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認證證書。
(2)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個政府機關食堂餐飲服務合同或就餐人數200人以上的企事業(yè)單位食堂餐飲服務合同業(yè)績。
(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