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貴州區域風電、光伏項目資源評估報告編制及評審
服務框架協議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9-2-133)
項目所在地區: 貴州區域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貴州區域風電、光伏項目資源評估報告編制及評審服務框架協議,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所在地區:貴州區域。
2.2項目概況:本次招標為框架招標,根據項目建設要求,需開展項目風能、太陽能資源評估報告編制及評審。預估風電項目8個,光伏項目8個,以實際實施為準。
2.3框架協議有效期:自框架協議簽訂生效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體項目單獨簽訂合同,簽訂合同后30天內完成風能或太陽能資源評估評估報告編制及評審,取得評審意見,評審意見須滿足貴州省集中式風電或光伏項目核準要求。
2.4項目實施
2.5招標范圍:華能貴州區域風電、光伏項目資源評估報告編制及評審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編制項目風能或太陽能資源評估報告,對編制完成的風能或太陽能資源評估報告進行評審,取得風能或太陽能資源評估報告的評審意見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具有省級及以上氣象主管部門頒發的氣候可行性論證確認書并提供氣象主管部門授權使用氣象數據的授權書或證明文件
3.2.2 投標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個獨立承擔風能或太陽能資源評估報告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頁、簽字頁,應能體現工作內容和簽訂日期,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