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聊城熱電 2022-2023年度 粉煤灰銷售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7-2-392-01)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聊城熱電 2022-2023年度粉煤灰銷售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聊城市西郊聊堂路39號。
2.2 規模:2×140MW熱電聯產機組、2×330MW熱電聯產機組四臺機組。
2.3 標段劃分:華能聊城熱電 2022-2023年度粉煤灰銷售項目。
2.4 服務地點:聊城市西郊聊堂路39號。
2.5 服務期:自2022年10月1日0時起至2023年9月30日24時。
2.6 招標范圍:為保證機組連續生產,投標方需根據招標方要求,無條件24小時服從調度,自備各種車輛及時將機組運行產生的粉煤灰運出廠外。本標段標的物: #5、6、7、8機組粉煤灰銷售。由于招標人生產的特殊性,本標段全年粉煤灰產量不準確,對合同期內粉煤灰產量、質量不做任何承諾,詳見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至少提供1項2019年1月1日至今的類似粉煤灰銷售或處置的相關業績并提供合同復印件。
3.2.3其他條件:投標人須提供本企業自有儲灰庫或租用儲灰庫的合同或證明資料,并提供本企業自有或租用儲存粉煤灰庫的環評批復或環評備案的證明。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