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ZB2022-07-1-210)
項目所在地區:北京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資本服務 風險管控平臺系統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 備注:同時根據項目要求可能涉及深圳、上海等地區調研和對接。
2.2項目范圍:
2.2.1內容范圍:本項目內容是在資本公司提供風險管控平臺系統的項目咨詢、建設開發及運行維護服務等三個方面的內容。
2.2.2組織范圍:本項目覆蓋資本公司及所屬6家控管企業。未來逐步將資本公司所屬全部控管企業納入風險管控平臺系統的范圍。
2.2.3使用范圍:風險管控平臺系統的使用機構包含 、資本公司及資本公司所屬6家控管企業。
2.2.4 項目內容概況:
通過項目咨詢,設計和規劃風險管控平臺系統總體框架、各個模塊具體詳細功能和各模塊功能之間的邏輯關系。
梳理資本公司及控管企業的各類監管報表、數據指標,提出和建立具有較高實用性的數據指標體系。建立并設計數據采集表,梳理監管要求及資本公司風險管理所需的數據指標及來源,對所需數據的集成關系、集成內容、數據結構、接口標準等提出明確技術要求;根據技術要求建設系統并對接端口、獲取數據;完成多個系統功能板塊和駕駛艙創建、報表展示及數據分析等各類相關功能的建設。
建設涵蓋三大功能板塊和管理駕駛艙的風險管控平臺系統,并保障系統的運行維護。風險管理板塊完成既有風險管理工作整合,并建設風險偏好管理、風險監測與預警及金控辦法要求的其他風險管理系統功能。規劃業務集中度管理、關聯交易管理、風險并表管理和統一授信協調管理的功能并預留建設空間和端口,確定各個功能模塊之前的邏輯關系和引用關系。法律事務板塊納入現有的華能集團合同管理系統,同時設置案件看板模塊。合規管理板塊將現有的華能集團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管理系統等整合并入,并建立資本公司及控管企業規章制度庫,同時建立外部各類監管制度庫(可外接其他法律法規數據庫)。未來在本次項目的基礎上,根據金控監管的進一步要求,資本公司計劃建設業務集中度、關聯交易、風險并表和統一授信等功能模塊。因此在進行系統設計及建設時,需要預留分期建設的模塊的端口及邏輯架構,以便后續模塊建設。
2.3建設工期:系統建設周期從合同簽訂日期開始不超過8個月,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項目建設完成并驗收后,供應商提供1年期質保期。項目具體時間周期和里程碑事項要求如下:
時間劃分 | 里程碑事項 |
進場 15天內 | 雙方完成合同簽訂,供應商進場。 供應商完成項目團隊組建;雙方建立項目管理制度與溝通協調機制,明確項目計劃。 雙方召開項目啟動會,項目正式啟動。 |
進場1-4個月內 | 供應商對資本公司及所屬控管企業進行調研和訪談,梳理業務場景和業務需求,進行現行業務整理、需求調研與分析,根據資本公司風險管控系統的規劃出具需求方案和項目實施方案。 資本公司召開需求方案和項目建設方案評審會,審議需求方案和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后續需求方案調整機制。供應商根據評審會意見修改和完善需求方案和項目實施方案。 完成環境部署;完成風險管理、法律事務管理和合規管理三大板塊和管理駕駛艙功能設計。 |
進場 8個月內 | 完成數據收集和存儲標準,完成數據接口設計和數據接口建設。 完成風險管理板塊的系統設計與搭建。 完成法律事務板塊的系統設計與搭建。 完成合規管理板塊的系統設計與搭建。 完成管理駕駛艙的系統設計與搭建。 完成系統測試和試運行,并根據試運行情況對系統進行完善。 完成培訓和知識轉移,交付系統全部源代碼。 符合項目驗收條件的,資本公司召開項目驗收會,審議項目驗收。 |
項目驗收之日起1年 | 提供1年質保期。在質保期內,提供日常運行維護服務。 資本公司及控管企業監管報表格式變化時,對風險管控平臺系統功能底層數據模板進行更新調整,以適應最新監管報表格式調整。 |
2.4具體入場時間及人員服務說明
合同簽訂后,中標方項目經理及項目團隊應當進場,與甲方共同開展工作。整個項目期間保障平均一般不少于10人進場工作,確保項目按時保質完成所需要的人力投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項金融控股公司風險管理信息系統或數據項目或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平臺系統項目的;或者具有不少于2個不同類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信息化項目或數據項目或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平臺系統等業績案例;并提供合同掃描件或其他書面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本招標文件中的“金融控股公司”指控股或實際控制2個或2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自身一般主要開展股權投資管理或證券投資的公司。
本招標文件中的“不同類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和銀行等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審批設立的金融企業。
3.2.2人員要求:要求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主要人員是風險管理類項目或數據項目建設業務的資深人員,具有風險管理類或數據項目建設的理論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具體要求如下:
項目組人員配置結構合理,部署實施階段平均駐場人員一般不少于10人。
項目經理要求具備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至少具備1項金融控股公司風險管理信息系統項目或數據項目或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平臺系統項目實施管理經驗;或者具備不少于2個不同類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信息化項目或數據項目或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平臺系統實施管理經驗,并提供合同掃描件、簽字蓋章頁以及體現具體服務內容的關鍵頁)。
專業咨詢人員中至少有1人應當具有8年以上風險管理或數據項目經驗;至少具有1項金融控股公司風險管理信息系統項目或數據項目或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平臺系統項目實施經驗;或者具備具有不少于2個不同類型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信息化項目或數據項目或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平臺系統實施經驗,并提供合同掃描件。
項目其他實施人員應當具備3年以上項目實施經驗。
須提供項目組人員有關項目經驗情況和資格的證明材料。
3.2.3投標人資本實力要求:2021年末,供應商凈資產應當在2000萬元以上,須提供加蓋公章的財務報表。
3.2.4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3其他要求:投標人應在項目建設完成時向資本公司交付本項目全部源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