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縣曲孜卡鄉上游橋頭至古學組通村公路-扎西揚頂至古學組右岸通村公路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7-1-190)
項目所在地區:西藏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本芒康縣曲孜卡鄉上游橋頭至古學組通村公路-扎西揚頂至古學組右岸通村公路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規模:扎西揚頂至古學組右岸通村公路工程是芒康縣曲孜卡鄉上游橋頭至古學組通村公路工程的公路子項之一,并作為今后水電站建設交通道路,位于西藏自治區芒康縣曲孜卡鄉境內,項目距芒康縣城公路里程104km。芒康縣處于西藏與四川、云南交通聯系的樞紐地帶,是西藏的東大門和西藏聯系內地的重要交通通道,是滇藏線與川藏南線的交會點。
本次招標項目為芒康縣曲孜卡鄉上游橋頭至古學組通村公路工程-扎西揚頂至古學組右岸通村公路工程,包括2#道路、4#道路、6#道路、12#道路、綠色臨時砂石加工系統、棄渣場建設及維護等。
工期要求:
項目計劃工期:2022年10月-2025年3月;
其中:
建設工期:計劃2022年10月1日開工,2024年12月31日完工;
綠色臨時砂石加工系統計劃運行工期: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
質量目標:滿足國家和行業頒布的標準。
規模:公路三級、四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芒康縣曲孜卡鄉上游橋頭至古學組通村公路工程-扎西揚頂至古學組右岸通村公路工程 (項目標段名稱)。
1.2#道路
永久道路,設計速度30km/h,路基寬度9.5m,路面寬度8.0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長2.982km,含隧道長度0.695km/1座。
2.4#道路
永久道路,設計速度30km/h,路基寬度9.5m,路面寬度8.0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長2.324km,含隧道長度1.724km/1座。
3.6#道路
6#道路采用洞線通向額雷溝,起點從12#道路洞線樁號BK0+400引出,終點位于額雷溝右岸,終點高程2640m,全長3646.76m,全程縱坡2.7%,開挖洞徑3.64m,為圓形斷面,最小平曲線半徑為50m。
4.12#道路
設計速度20km/h,路基寬度8.5m,路面寬度7.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道路長2.661km,含隧道長度0.896km/1座。
5.綠色臨時砂石加工系統
根據施工總體布置規劃,由本標負責在扎西揚頂2#場地內規劃建設一座臨時砂石加工系統,砂石加工系統按粗碎設計生產能力150t/h,成品生產能力110t/h,其中砂的最高生產能力按不低于60%設計,噴錨料瓜米石生產能力按不高于5%設計,系統不考慮生產大石。
綠色臨時砂石加工系統負責供應本標及電站籌建期項目所需的所有砂石骨料,本標負責該系統的設計、建造、運行維護、骨料供應及系統拆除等。
6.存棄渣場建設及維護
本標在扎西揚頂下游端1#場地建設一個存棄渣場,負責本標及右岸籌建期各標段棄渣、有用料和表土堆存,存棄渣量約60萬m3。承包人進場后立即啟動渣場建設,2022年10月21日具備棄渣條件,本標負責渣場運行維護至本標合同期結束。?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附證書復印件。
(2) 近5年在建或已完建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
①1個及以上海拔2000m以上地區的公路隧道施工業績;
②1個總裝機容量900MW及以上的水電站交通工程或水電站地下洞室工程施工業績。
需附合同業績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3) 項目經理要求: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近10年來具有擔任過與本招標項目類似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工作經歷,并提供業績證明材料。
(4) 總工程師要求:擬任總工程師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近 10 年來具有擔任過與本招標項目類似工程施工的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工作經歷,并提供業績證明材料。
(5) 安全環保副經理要求:擬任安全環保副經理應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應取得國家相關部門頒發的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近 10 年來具有擔任過與本招標項目類似工程安全負責人工作經歷,并提供業績證明材料。
(6) 其他要求:擬派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安全環保副經理需提供在投標單位的近2年及以上社保繳存證明材料或相關證明。
(7) 聯合體: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