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液氨合格供應商征集。
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分別使用2×135MW(2×440t/h煤粉爐)機組脫硝系統采用SCR選擇性催化換原法,脫硝劑為液氨,脫硝所用液氨原料采用專用危化品運輸車輛。
寧北大通液氨罐體儲存量為13.5t。可用天數27天,寧北唐湖液氨罐體儲存量為25t,可用天數40天。寧北大通預計年用量為240t,寧北唐湖預計年用量為240t。
本項目為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液氨合格供應商征集。
1.2 招標范圍
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液氨合格供應商征集。
投標人提供的液氨必須滿足以下質量要求:
名稱 |
質量標準 |
項目 |
指標(質量分數) |
單位 |
備注 |
液氨 |
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火力發電廠設計技術規程》DL500,《GB/T 536-2017》(液體無水氨)規范要求 |
氨含量 |
≥99.8 |
% |
|
殘留物含量 |
≤0.1 |
% |
|||
水分 |
≤0.1 |
% |
|||
油含量 |
≤5(重量法) ≤2(紅外光譜法) |
mg |
|||
鐵含量 |
≤1 |
mg |
|||
其他 |
外觀無機械雜質,無色透明 |
/ |
本次招標的液氨合格供應商的選擇,將按照本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的規定進行評審和選擇。各投標人在收到液氨合格供應商入選通知后,須與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分別簽訂液氨年度合格供應商供貨合同,在供貨合同有效期內,入選液氨的合格供應商,必須參與液氨在合同有效期內的每次采購詢比價。
年度合格供應商供貨合同有效期為一年,青海寧北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唐湖分公司將在年度物資供貨合同到期前2個月對合格供應商進行評審,評審合格的供應商續簽下一年度供貨合同;評審不合格的,將不再續簽下一年度物資供貨合同,并同時終止(或取消)其該類物資的合格供應商資格。
1.5 投標人資格
1.5.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液氨生產企業或代理商。
代理商須提供所代理產品生產企業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權書。
同一貨物/產品(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只能有一家投標人。如為代理商投標,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作無效處理。
1.5.1.1若生產企業投標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經營范圍須有液氨內容);
(2)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二類)(可委托第三方實施,投標文件中提供擬委托單位資質證書);
(3)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
(4)安全生產許可證。
1.5.1.2若代理商投標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經營范圍須有液氨內容);
(2)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二類)(可委托第三方實施,投標文件中提供擬委托單位資質證書)。
(3)所投產品制造企業的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
(4)所投產品制造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所投產品制造企業的出具的有效授權書。
1.5.2商業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6 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3年內,具有至少1個火電廠液氨供貨合作業績(附合同復印件)。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發售時間: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2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