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寧夏回族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寧夏新能源場站送出線路運行維護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寧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寧夏新能源場站送出線路運行維護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服務地點:寧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隆橋光伏電站、惠安堡風電場、雷避窯光伏電站、寧夏石嘴山市華能綠昊光伏電站、寧夏中衛市金信110kV升壓站和中衛協鑫光伏電站。
2.2工作內容:隆橋電站110kV州光二十線線路運行維護、10kV線路運行維護;惠安堡風電場110kV送出線同風一線運行維護;雷避窯光伏電站110kV送出線吳光四一線運行維護綠昊光伏電站簡昊35kV送出線路運行維護(包含#1、#2、#8、#9、#12、#13鐵塔共6處(每處3個電纜頭)共18個電纜頭更換工作);金信110kV升壓站金信-中衛330kV變電站金信Ⅱ線送出線路運行維護和中衛協鑫光伏電站110kV升壓站-衛北110kV變電站衛光Ⅲ線送出線路運行維護,該項目包含零值絕緣子檢測工作。同時完成招標方要求的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工作。完成招標方要求的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工作。
2.3計劃服務時間:隆橋光伏電站110kV州光二十線為2022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綠昊光伏電站簡昊35kV送出線路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金信110kV升壓站金信-中衛330kV變電站金信Ⅱ線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衛協鑫光伏電站110kV升壓站-衛北110kV變電站衛光Ⅲ線為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華安堡風電場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雷避窯光伏電站自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招標范圍及內容:本招標項目劃分為4個標段,本次招標標段劃分為:一標段:隆橋電站110kV州光二十線送出線路及10kV線路維護項目;二標段:惠安堡風電場110kV同風一線送出線路和雷避窯光伏電站110kV吳光四一線送出線路維護項目;三標段:綠昊光伏電站35kV簡昊線送出線路維護項目;四標段:金信110kV升壓站金信Ⅱ線送出線和中衛協鑫光伏電站110kV衛光Ⅲ線送出線線路維護項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則,投標方允許參加上述4個標段的投標,但是只允許中標一個標段,且滿足本技術規范書招標方提出的要求,評標順序為一標段、二標段、三標段、四標段,在一標段中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單位不參與二標段評標,不得成為二標段的推薦中標候選人,以此類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方需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承裝類三級及以上)。
3.2.2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投標方有5家及以上符合國家和行業要求的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新能源場站輸電線路運維的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證明材料;
3.2.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6月9日9:00起至2022年6月1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如下:
一標段:人民幣800元;
二標段:人民幣500元;
三標段:人民幣500元;
四標段:人民幣800元。
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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