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
1. 招標條件
本內蒙古東部能源有限公司皮卡車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東部能源有限公司皮卡車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共16臺皮卡車。其中:突泉新能源有限公司3臺、科爾沁右翼前旗新能源有限公司2臺、巴林右旗新能源有限公司2臺、莫力達瓦新能源有限公司3臺、扎蘭屯新能源有限公司3臺、阿榮旗新能源有限公司3臺。
序號 |
使用單位 |
單位 |
計劃采購數量 |
備注 |
1 |
興安新能源分公司籌建處 |
臺 |
5 |
交貨地點:烏蘭浩特市 |
2 |
赤峰新能源分公司籌建處 |
臺 |
2 |
交貨地點:赤峰市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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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東新能源分公司籌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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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
6 |
交貨地點:莫力達瓦旗 |
臺 |
3 |
交貨地點:扎蘭屯市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5輛皮卡車銷售業績(須提供發票或業績合同掃描件)。
3.2.2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提供設備制造商(進口設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授權;同一個品牌的設備只能有一家單位(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標,如果設備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時投標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如果兩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時投標,且兩家或兩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權的,以有效業績數量多者優先,有效業績數量相同時,以最先購買招標文件者優先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05月31日9:00起至2022年06月05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