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300MW機組再生水系統恢復改造工程總承包(EPC)采購【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300MW機組再生水系統恢復改造工程【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本工程因上一次招標失敗,現進行重新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2×300MW機組采用直接空冷、供熱凝汽式汽輪發電方式。電廠廠址位于包頭市昆都侖區卜爾漢圖鎮背鍋窯村南,包頭市南繞城公路東約300m處,北靠110國道,與東邊的包頭鋼鐵(集團)公司相距8km。
目前再生水處理系統設備銹蝕、老化嚴重,同時系統因設計年代差異,本身存在有待改進的地方,電廠原再生水處理設備處理后的水已不能滿足電廠工業用水及鍋爐補給水系統原水水質要求,故在電廠已有再生水系統基礎上,對現有部分設備和設施恢復、利舊,同時新建浸沒式超濾和反滲透裝置,以滿足電廠生產用水要求。
2.2規模:2×300MW;
2.3工期:2022年9月15日前完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4招標范圍:本工程采取總承包(EPC)的形式,利用曝氣生物濾池增設浸沒式超濾、新建反滲透系統、再生水預加熱系統、污泥均質池,對污泥濃縮池和可以利舊的部分設備、構建物恢復改造,對存在問題的設備更換。供應商負責本項目的整體系統與子系統輔助系統設計和設備及材料采購、制造、供貨運輸(包括二次搬運)、土建工程(含場地平整、(樁基)基礎施工及檢測、土方開挖及外運等)、設備安裝工程(含原有設備及管道橋架等的拆除和改造)、整體調試、通過試運行、廠內驗收、消缺、培訓、最終交付投產及配合性能考核試驗、竣工結算編制、后評價報告編制等。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環境工程通用專業甲級(原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級)資質和通用專業承包(原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且在有效期內。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日期2016年1月1日至今)同類型標的物(采用超濾+反滲透工藝處理,額定處理量≥150m³/h)的設計或EPC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原件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日期、合同范圍及關鍵技術參數等信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成功投運1年及以上的材料。
3.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2年5月25日9:00起至2022年5月31日17:00止。
注:詳情請先電話聯系:
劉工 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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