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華電海晶1000MW鹽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物資保管服務招標公告
- 發布時間:2022-05-18
1、招標條件 天津華電海晶1000MW“鹽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天津華電海晶1000MW鹽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物資保管服務已由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批準,招標人為天津華電福新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沽西南部 2.2 項目規模:1000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詳見招標文件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2)沒有處于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或招標人上一級管理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4)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近5年內(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必須具有至少2項600MW及以上發電項目基建物資保管或施工總承包合同業績(施工總承包合同內容需包含物資保管相關內容)。投標人提供的業績必須有以下有效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務范圍、簽字蓋章頁)、建設單位聯系人和有效的聯系電話; 5.投標人近三年內(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未有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期)應至少具有1項600MW及以上發電項目物資保管或施工總承包項目物資管理負責人的完成業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須是與投標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本單位職工,應提供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證和近1年(連續12個月)社保機構出具的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項目經理需提供以下資料:投標人的委托書、業主蓋章的項目經理相關身份證明材料(明確指定項目經理的合同、投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由合同甲方出具的業績證明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如僅提供業績表視為無效業績)。 7.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2-05-18 20:40到2022-05-24 17:00。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 箱:1490789738@qq.com 備注: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關說明下載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