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項目名稱)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海安市公安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施工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海安市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為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本工程施工內容為公安局食堂、警體館、配電房外墻真石漆修繕、局部拆除修復及零星修繕工程。
2.1.3合同估算價:64萬元
2.1.4工期要求:3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2年05月28日,竣工日期:2022年06月27日
2.1.5 其他: 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 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施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無;
(2)自2020年05月0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六種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自2021年05月0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4)自2022年02月0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5)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貴州建工集團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暫停海安建筑市場投標資格3個月(時限:2022年3月6日-2022年6月5日止)。
(6)根據省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的規定,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要素歸集等經營活動。
(7)其他要求:a授權委托書;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地社保繳納政策已發生變化,投標時不需提供社保繳納查詢情況,只須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的有效勞動合同,投標人承諾項目負責人和授權委托人為本單位正式員工,若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承諾,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本工程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年齡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項目負責人及授權委托人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和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務協議;投標人承諾書。b. 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負責人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要素歸集時,項目負責人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同要素歸集,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及要求按蘇建建管236號文執行。c. 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提供網站截圖。d.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e.投標人承諾書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2 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23日09時00分;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項目名稱)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海安市公安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施工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海安市
2.1.2建設規模:本工程為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本工程施工內容為公安局食堂、警體館、配電房外墻真石漆修繕、局部拆除修復及零星修繕工程。
2.1.3合同估算價:64萬元
2.1.4工期要求:3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2年05月28日,竣工日期:2022年06月27日
2.1.5 其他: 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 海安市公安局附屬用房外立面修繕工程施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無;
(2)自2020年05月01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六種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自2021年05月01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4)自2022年02月01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5)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貴州建工集團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暫停海安建筑市場投標資格3個月(時限:2022年3月6日-2022年6月5日止)。
(6)根據省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的規定,投標人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不得參加該資質的招投標、合同要素歸集等經營活動。
(7)其他要求:a授權委托書;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地社保繳納政策已發生變化,投標時不需提供社保繳納查詢情況,只須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項目負責人的有效勞動合同,投標人承諾項目負責人和授權委托人為本單位正式員工,若提供與事實不符的承諾,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本工程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年齡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項目負責人及授權委托人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和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務協議;投標人承諾書。b. 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負責人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要素歸集時,項目負責人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同要素歸集,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及要求按蘇建建管236號文執行。c. 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提供網站截圖。d.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e.投標人承諾書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2 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23日09時00分;
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詳情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 柴 工:手機 13810007781 (微信同號)
劉 靜:13681557910 (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