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熱工研究院
脫硝催化劑再生模塊拆裝施工框架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4-3-555-01 )
1.招標條件
本西安熱工研究院 脫硝催化劑再生模塊拆裝施工框架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脫硝催化劑模塊拆裝施工框架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建設工期: 單個訂單計劃工期:2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訂單后14日內。具體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西安熱工研究院 脫硝催化劑再生模塊拆裝施工框架采購。
2.4 招標范圍:華能集團各電廠機組脫硝催化劑再生模塊拆裝施工,預估20臺機組。
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采購,框架協議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約定期限內的機組數量為預估量,而非承諾,以該期間實際訂單需求數量為準。有效期內當框架協議實際執行量達到預估數量后,采購人有權提前終止或繼續執行本協議。采購人不承諾實際采購數量達到預估數量,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投標人承諾了解實際采購數量可能存在此類變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協議有效期內單價不調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2.2資格能力要求:
業績:投標人2019年1月1日以來,至少具有3臺機組含有脫硝催化劑安裝或拆卸合同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投標人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并具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