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HNNJ2022-04-3-016 )
項目所在地區:山西,臨汾市
1. 招標條件
華能曲沃光伏項目送出線路工程總承包預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采購人為河北華能實業發展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模:擬以1回220kV送出線路就近接入220kV安居站,包括送出線路及對端站改造工程,從可研、初設、施工圖設計、設備及材料采購、施工、安裝、試驗、調試、試運行、服務全過程,按標準投產移交等。。
該項目現已完成立項備案和可研報告編制,項目投資建設備案請示已履行上報程序,為加快項目進展,擬開展項目總承包單位預采購工作,預先確定成交供應商,待項目取得投資批復后采購結果生效,成交供應商立即進場開展工作,確保按期完成建設任務。若本項目決策未通過,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報名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范圍:華能曲沃光伏項目送出線路工程總承包預采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送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2.2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3 投標人具有有效的二級及以上承裝電力設施許可證;
3.2.4 投標人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
3.2.5 投標人3年內承攬過220kV及以上等級的送變電工程建設工程總承包業績,并提供竣工驗收證明文件;
3.2.6投標人近 3年具有至少1項內容為220KV及以上等級的送出線路工程的設計業績;
3.2.7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近3年具有220KV及以上等級的送出線路工程的設計或總承包業績;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3.2.8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