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二期工程第三方土建試驗室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廣東省東莞市
2.2 規(guī)模:建設2×470MW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huán)調峰發(fā)電機組。
2.3 建設工期: 擬定于2022年04月29日開始場地平整,2022年10月正式開工,二期工程機組投產時間:計劃第一套機組于2024年4月投產,第二套機組于2024年06月投產。
2.4招標范圍:本項目為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二期工程從施工準備階段至本工程完成所有項目的驗收過程所有地基處理、地上和地下結構、土建工程的建(構)筑物的材料試驗,成品、半成品檢驗工作,包含二期工程兩套9F級擴建機組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場地平整工程,(不含廠前區(qū)、廠外天然氣、氨站、氫站、除鹽水處理系統(tǒng))。現場常駐試驗人員不少于2人,高峰期不少于5人。
(1)按照《火電工程達標投產驗收規(guī)程》,對水泥、鋼材、砂、石、混凝土及混凝土結構、砌筑砂漿、砌筑磚等進行檢測,至少應提供(但不局限于)技術文件中要求的常規(guī)(非常規(guī))檢測項目,見證取樣和送檢的比例不得低于有關技術標準中規(guī)定取樣數量;
(2)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41號),對涉及結構安全項目的抽樣檢測和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構配件的見證取樣檢測項目必須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定取樣數量全部檢測,且包含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附件一所包含的主體結構工程、建筑幕墻、鋼結構工程的檢測內容;
(3)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對工程現場的實體檢測、抽檢和復檢。
2.4服務期:從本工程施工準備、基礎處理、主體施工,直至機組滿負荷運行168小時工程投產所有土建項目及尾工尾項全部竣工且驗收合格為止。
2.5項目進度:擬定于2022年04月29日開始場地平整,2022年10月正式開工,計劃二期工程第一套機組于2024年4月投產,第二套機組于2024年06月投產。
2.6項目合同生效條件
本項目為預招標。本項目合同在甲方取得同意項目投資建設的投資決策意見,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約保函后生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證書(檢測范圍含見證取樣);并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CMA計量認證證書,證書在有效期內,提供相關資質證書掃描件。
3.2.2資格能力要求:擬派項目經理擔任過2項及以上單機容量300MW及以上火電工程土建第三方檢測試驗服務項目經理或副經理的經歷(提供擬派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土建第三方檢測試驗服務合同掃描件,證明材料中需體現項目經理名稱,否則不能作為項目經理的有效業(yè)績);項目經理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提供項目經理職稱證書掃描件);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的在職正式員工(提供項目經理2021年06月01日后的社保證明資料)。
3.2.3投標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3項及以上9F(400MW級)及以上等級燃機工程(或600MW及以上燃煤機組工程)土建第三方檢測試驗服務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提供合同的首頁、簽字頁、合同金額頁、工作范圍頁)。
3.2.4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5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4月24日9:00起至2022年4月2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