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POWERCHINA-0104-220218
一、招標條件
受中國水利水電第四工程局 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國水利水電第四工程局 設備物資部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江門市蓬江區道路工程PPP(第一批)項目土建二標項目部所需的商品混凝土,采購材料計劃使用項目自有資金及銀行貸款用于本次招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二、項目概況、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江門市蓬江區道路工程PPP項目位于廣東省江門市蓬江區境內,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公路建設、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配套市政設施、道路交通管理設施等。該項目以中電建路橋集團為牽頭組成的聯合體以PPP模式模式建設,共10個子項目,各子項目較分散,公司承擔其中五條路建設任務: 1.義烏小商品城北側道路:新建2x7.5m寬機動車道,新建2X3.5m寬人行道,全線新建排水管道、交通、 照明和綠化等附屬設施。全長0.468km; 2.龍舟山南-路東段:新建2X10m寬機動車道,新建2X1.5m寬非機動車道,新建2X1.5寬樹池帶,新建2x2m寬人行道,全長0.763km; 3.龍舟山南二路:建2m寬中央綠化帶,新建2x11m寬機動車道,新建2X2.5m寬非機動車道,新建2x4m寬人行道和2X1.5寬樹池帶,全長0.742km; 4.龍舟山南街:新建2X 10m寬機動車道,新建2X1.5m寬非機動車道,新建2X1.5寬樹池帶,新建2x2m寬人行道,全長0.56km; 5.規劃三路:新建工程,城市次干路,長約3.34km,? 寬30m;灝昌園周邊道路:新建工程,城市支路,長約1.3km, 寬20m。全長4.64km。
2、招標范圍: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生產及其相關的裝、運和售后服務等。
3、采購物資名稱、規格和數量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備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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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7050 | 透水混凝土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350 | 細普石混凝土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750 | 彩色混凝土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7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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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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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商品混凝土 | Z4.5(抗折) | m3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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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m3 | 18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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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數量僅供參考,招標數量與實際需求數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終結算量為根據工程需要經驗收合格的實際供貨規格和數量為準,若因投資計劃、征地拆遷、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投資規模、工程量、供貨規格、供貨時間發生改變,采購量及采購規格也應相應進行調整,投標人應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
4、交貨時間:2022年5月-約2023年5月,以實際供貨完成進度為準。需方下達的供貨計劃分批交貨,按實際交貨數量結算。實際供貨時間可能與交貨期存在差異,中標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標人(需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5、交貨地
6、質量要求:混凝土技術標準應符合《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0-2010)(2015年)、《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4-2002)、《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3-92)、《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GB50119-2013)的相關規定。并滿足第七章技術規范的要求。
7、付款條件:本合同價款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方式采用:?銀行轉賬 □在線支付 ?銀行承兌?供應鏈融資 □電子支付憑證等方式進行支付;甲方驗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相應貨物的合格、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每月供貨貨款總額的5%作為質保金,剩余貨款按照75%比例支付,結余部分累計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類推,最后一次供貨的次月付質保金以外的貨款。質保期為6個月,質保期截止未有質量問題,質保金將無息累計至當月付款總額中支付。甲方支付貨款時視資金情況擬部分資金采用電建融信(期限為6個月)方式予以支付,比例不高于當期應付材料貨款的30%,乙方應對此予以接受。特殊情況因項目資金不足而無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時,采取支付資金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自籌、分局墊付或采用公司供應鏈融資渠道等)進行支付。
8、投標人應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稅率為3%,為一票制結算。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滿足的條件:
1、投標人必須為生產廠家,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及以上,必須具有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綠色生產達標企業》、《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投標產品取得第三方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證書或檢驗報告。
2、投標人應具有商品混凝土供貨業績,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內的商品混凝土供貨合同不少于3個,且簽訂單項合同金額在100萬元以上(附中標通知書與合同掃描件,含中標通知書所屬的多份合同總額);應具有商品混凝土供應的專業人員和組織貨源的能力和經驗。
3、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近3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5、投標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6、投標人應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稅率為3%,為一票制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