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源發電金山熱電 、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金山第二熱電 煤場管理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4-3-281-01)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山技術開發區大陽高村南約1.5km處
1. 招標條件
內蒙古能源發電金山熱電 、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金山第二熱電 煤場管理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內蒙古能源發電金山熱電 2×300MW工程、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金山第二熱電 2×660MW擴建工程廠址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臺閣牧鎮境內。廠址東距呼和浩特市區20km,西距畢克齊鎮約13km。
儲煤場位于廠區內北側,由內蒙古能源發電金山熱電 、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金山第二熱電 儲煤場共同組成,其中含汽車卸煤溝一個、南煤場兩個、北煤場兩個。儲煤場為空間網架封裝式條狀煤棚,分別長287米,寬108米和長316米,寬108米,四角開門進出,煤場被斗輪堆取料機軌道及7#皮帶分為南北兩部分,汽車卸煤溝北側可臨時儲煤。煤場可以存儲約30萬噸原煤,汽車卸煤溝北側儲煤場可存儲0.7萬噸原煤,全部儲煤場可最大儲原煤約31萬噸。原煤來自內蒙古東勝、準格爾等地區。鐵路運煤專線從呼準鐵路線甲蘭營車站接軌直達廠區,鐵路正線全長 9.086Km:卸車站建設 6 股鐵路線,其中,到發線 5 股,有效長度 1050 米,機車車庫線 100 米;道岔 8 組。
規模:內蒙古能源發電金山熱電 2×300MW機組工程已投產,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金山第二熱電 2×660MW機組擴建工程預計2022年11月后投入試生產。根據發電、供熱負荷大小,2022年5月至11月預計耗煤140萬噸,日耗煤在2000-15000噸之間,2022年11月后,年耗煤約600萬噸,日耗煤9000-20000噸之間。
范圍:內蒙古能源發電金山熱電 、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金山第二熱電 煤場管理,包括汽車入場煤卸煤、推煤、平垛、整垛和倒燒、火車摘掛鉤、解列風管連接、解綁列車門、清車底、清理翻車機煤篦、煤場周邊硬化道路的清掃及灑水抑塵、翻車機室地面衛生等服務工作。
計劃服務期限:本次招標煤場管理項目服務期限為六年,每年簽訂一次合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1項單機容量300MW及以上火電機組的煤場管理業績。須提供業績的合同掃描件與該合同對應的全部發票。
3.2.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