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在建項目管理咨詢服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HNZB2022-04-3-243-01 )
1. 招標條件
本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在建項目管理咨詢服務已由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在建項目管理咨詢服務是針對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投資的在建火電項目和承攬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安健環、質量、合規性、造價管理、施工組織等方面管理咨詢。
規模:檢查100個在建項目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本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在建項目管理咨詢服務項目。
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服務1年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工程咨詢單位甲級資信證書,擁有百人以上覆蓋電力行業各專業的專家隊伍,并與內蒙古能源發電投資集團 所屬單位沒有權屬關系。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開展過火電工程管理咨詢服務業績。
3.2.3 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300MW等級及以上火電項目工程咨詢管理負責人,且具有高級工程師證書。
3.2.4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