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2022年粉煤灰綜合處置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4-3-033)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
1. 招標條件
滿洲里達賚湖熱電公司2022年粉煤灰綜合處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扎賚諾爾區
2.2 項目概況:本項目為達賚湖熱電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煤灰、爐渣等進行無害化處置,包含灰渣的排放、公路運輸、卸灰、綜合處置等內容。
2.3招標范圍:
滿洲里達賚湖熱電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煤灰、爐渣等進行無害化處置,包含灰渣的排放、公路運輸、卸灰、綜合處置等內容。全年預估粉煤灰、爐渣產量為25萬噸。詳見技術規范書
2.4 服務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粉煤灰綜合利用或粉煤灰存儲設施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文件。
(2)投標人粉煤灰存儲設施庫容量不低于30萬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能夠體現存儲設施容量相關內容。
3.2.2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