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金平區鮀蓮街道88MW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工程施工預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汕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汕頭市金平區鮀蓮街道88MW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工程施工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預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場區范圍為東經116°34′~116°35′,北緯23°23′~23°25′之間。場址區地勢:地勢平坦,水面高程-0.03m-0.79m,場址平均海拔:0-3m。土地性質:場地巖土勘察工程重要性等級為二級,場地復雜程度等級為二級,地基復雜程度為二級地基,因此,結合本場地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綜合判定本工程巖土工程勘察等級為乙級。場區占地面積:約1600畝。本工程裝機容量105.084MWp。本工程電池組件:105.084MW采用540Wp 單晶硅組件、固定支架、組串式逆變器;集電線路采用4回35kV,1回出線接入110kV升壓站。
2.3招標范圍:
光伏電站場地紅線范圍內所有土建施工、設備采購、設備卸貨及保管、設備安裝及調試、接受華能質檢中心站質量監督檢查、配合竣工驗收,范圍包括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箱變、110kV升壓變電站、集電線路、環境監測系統、電站智能監控系統、光功率預測系統、照明、接地、調度自動化、通信、視頻安防、消防、給排水及暖通、光伏電站檢修道路、升壓站進站道路等,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技術文件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以最終設計為準。
本工程內全容量并網所需的所有設備材料及系統到貨驗收、倉儲、裝卸、多次倒運、保管、安裝、調試、檢驗、試驗、并網手續辦理、整套啟動及試運行、在光伏組件接收總輻射量累計達60kWh/m2的時間內連續并網運行、消缺、整套系統啟動性能保證的考核驗收、技術和售后服務、人員培訓、直至移交生產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完成環保驗收監測、水保過程監測以及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并承擔這些工作評審及會務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環保、水保、消防、安全、檔案、職業健康設施等的實施并保證驗收通過。配合招標人完成移交生產驗收、達標投產驗收、竣工驗收。投標人在綜合報價中自行考慮。
參照“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汕頭經濟特區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標準的通知”,按照其精養魚塘標準,與相關居委會對接并按其要求,依法合規完成補償工作;負責完成項目場內用地涉及的青苗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地表及地下障礙物清除并負擔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及其他協調費。
負責施工許可手續辦理及費用。
試樁及樁基檢測和架空線路遷移。
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4建設工期:本項目計劃于2022年4月30日前開工,2022年10月30日全容量并網投產。
2.5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汕頭市金平區鮀蓮街道88MW漁光互補光伏電站項目工程施工。
2.6本項目合同生效條件
本項目為預招標。招標合同在甲方取得同意項目投資建設的決策意見,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約保函后生效。
由于甲方或政策調整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簽訂或項目最終不能實施,乙方投標過程中因中標而產生的招標代理服務費由甲方承當,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7 特別提示:
因本項目尚未通過投資決策,項目實施存在不確定性。中標單位的施工合同需在本項目通過投資決策后生效,如本項目最終未通過投資決策,本次招標結果無效,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請投標人充分考慮可能存在的風險。本次招標范圍及工程量采用可研成果,后續設計方案如有調整,以初步設計審查結果及施工圖為準。
根據內部管理要求,本項目備案投資主體華能廣東汕頭海上風電 將變更為華能新能源 ,屆時項目合同將由華能新能源 承接、執行。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投標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3.2.3投標人近五年,具有2個及以上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投運業績。
3.2.4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正式員工,并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近五年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至少1個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業績。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聯合體或代理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