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審計服務中介機構備選庫遴選項目(第三批)招標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2.3 招標項目概括
入庫單位未來可接受 總部及其所屬單位委托的審計業務。
獲得本次入圍資格的投標人(即入圍單位)并不意味著服務的售出或業務的保障,入圍單位仍需按照招標人及所屬單位相關管理制度通過選商后提供服務。招標人無法預計也無法保證各入圍單位所占市場的份額。
2.4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 審計中介機構備選庫準入招標。備選庫準入數量不超過10家。
2.5項目實施地點
2.6服務期限
3年(中標人服務期工作未得到招標人認可或存在重大失誤的,招標人有權提前解除)。
2.7質量要求或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3.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滿足國家部委的相關要求,能夠獨立享有民事法律權利、承擔民事法律責任,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相應的辦公條件。
3.2 投標人為涉外企業或者實際控制人為境外機構或個人不具備入圍資格(需提供書面承諾或其他證明文件)。
3.3 具備與招標事項相適應的執業資格、能力及工作經驗,需提供證明文件。
3.4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被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給予暫停執行部分或全部業務、吊銷有關執業許可證和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等行政處罰。截止投標截止日,無不良誠信記錄。需提供證明文件及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3.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 對于分支機構較多的,只接受總公司(所)投標。
所有證書、證件必須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