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沁北發電 全廠安保服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1-11-2-063)
項目所在地區:河南省濟源市
1. 招標條件
華能沁北發電 全廠安保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 為甲方提供的門衛、巡邏、守護、秩序維護、安全檢查、安全技術防范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等服務。具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2.1 根據甲方實際工作需要,乙方定任務、定制度、定措施,提供安保服務工作。
2.2.2 安排安保員負責甲方廠區東門、西門、南門、北門等門衛工作,對進出人員及車輛進行登記;對可疑人員及車輛進行盤查,嚴防無關人員進入廠區;對出入人員及車輛攜帶物品進行檢查,嚴防盜竊案件發生;對可疑物品不得放行,并匯報甲方,交由甲方相關人員處理;負責辦公區域、生產區域、廠前區域、煤場區域、光伏電站區域、鹿山灰場、城市中水處理站、工業水源地、生活水源地、河口村水庫以及水庫來水管線區域的治安、消防巡邏工作,負責運煤路、運灰路及正門前廣場的交通、治安工作。
2.2.3. 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服務范圍內的廠區進行24小時交叉巡邏,維護廠區的治安秩序和生產或建設秩序,24小時監控室治安及消防監控。
2.2.4 按照甲方要求對需要24小時守護的設備、設施及場所進行守護和監控。
2.2.5 對甲方生產及建設現場的安全設備及設施、技防設備及設施、消防設備及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出現損壞等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處理。
2.2.6安排安保員負責甲方安全技防設備、設施的監視、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使用監控設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個人隱私,安保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應當保存至合同期滿為止,并隨時備查,乙方不得刪改或者擴散。
2.2.7維持甲方正常的辦公、生產、施工、生活等治安秩序和人員及財產安全,對發現的各類隱患采取積極措施予以排除,對發生的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甲、乙方有關領導報告。
2.2.8 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廠內行駛的機動車及電動三輪車的限速、限載工作。
2.2.9對突發事件、生產或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糾紛及違法犯罪活動應及時到場制止,做好現場秩序有效維護和協調保衛工作,嚴禁出現影響正常秩序的情況。
2.2.10安保人員納入全公司義務消防隊管理范疇,服從公司消防管理部門的統一調度與指揮。
2.2.11 當發生群體性事件時,按照雙方共同確定的預案及時實施,保證甲方公共財產及人員的安全。
2.2.12按照甲方要求,定期進行事故預防演練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工作,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保服務管理條例》的前提下,完成甲方交付的其他治安保衛、防范的臨時性工作。
2.2.13完成業主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本項目總維護期為3年。
每年年底,甲方對乙方當年的服務質量、履約能力、安全管理等進行評價,經評價70分及以上則繼續履行合同,對于評價分數低于70分的,則甲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2.4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本次招標共分為1個標段,招標范圍為華能沁北發電 2022-2024年全廠安保服務。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規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1資質要求:具備由公-安機關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近五年具有至少2項燃煤火電廠保安服務的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
3.2.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