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浙江三門核電工程碎石倒運工程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業(yè)主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2.3 招標項目概括
為滿足浙江三門核電站三期工程5、6號機組工程建設施工前期工作準備,保證混凝土攪拌站、生產臨建前期工作場地需求,需要將生產臨建區(qū)、混凝土攪拌站區(qū)域碎石倒運至外租場地并建立料倉存放,后續(xù)根據(jù)混凝土需求再將碎石倒運至攪拌站,以保障三門核電6號機組“華龍一號”FCD里程碑節(jié)點順利實現(xiàn)。
2.4 招標范圍
浙江三門核電項目 (以下簡稱:CNPE)管理范圍內,將南區(qū)臨建碎石廠(一期排水口)及大黃礁Ⅱ期工程碎石倒運到外租場地料倉存放,并在外租場地完成料倉的設計及建造,具體詳見《浙江三門核電工程碎石倒運工程立項任務書》。
2.5建設/項目地點
2.6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2022年3月25日,具體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計劃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7質量要求或標準
承包人應向招標人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和真實有效的質量證明文件,嚴禁弄虛作假。工程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企業(yè)標準或者設計文件引用的其他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jīng)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具備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
(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行業(yè)的規(guī)定。
(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術、服務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A.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合法法人實體并在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
B. 投標人能夠滿足招標人的質量保證體系要求,能夠根據(jù)其所承擔的項目任務和責任制定和實施質量保證大綱,并對質量保證大綱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項目質量和服務負責。
(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
(5)項目經(jīng)理資格:二級建造師及以上;同時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 證)且在有效期內。
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配備1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需持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 證))、并配備1名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6)安全生產許可證: 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 ,且在有效期內。
(7)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yè)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yè)、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xiàn)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
3.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