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甘肅廠址大氣擴散試驗研究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2.3 招標項目概括
根據我國核安全法規及其導則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按照本項目任務書提出的工作內容和技術要求,在廠址區域進行大氣擴散試驗,研究本項目正常運行和事故工況下,氣載放射性流出物在大氣中遷移、擴散規律,從而為評價廠址周圍公眾所受劑量、劃分廠址的非居住區邊界和應急計劃區,以及編制相關報告等提供有關廠址所在區域大氣擴散條件的資料和數據,并為將來廠址所在區域的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環境監測和管理,以及制訂廠址事故應急實施方案提供科學依據。
2.4 招標范圍
根據當地氣候特征,在冬、夏兩季(或典型兩季)開展相關的試驗觀測。工作內容如下:
1)大氣邊界層的觀測和分析;
2)湍流測量與擴散參數計算;
3)中小尺度風場與輸送規律研究;
4)野外示蹤試驗;
5)大氣擴散數值模擬和擴散特征研究;
6)綜合分析與總報告的編制。
具體工作要求參見技術任務書。
2.5項目實施地點
2.6服務期限
合同服務期限3年(合同簽訂后15個月內完成成果報告評審,其中現場試驗12個月,評審報告編制及評審3個月。在合同服務期內,甲方進行項目申報等工作時,如有與合同工作成果相關的事宜需要乙方提供支持服務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2.7質量要求或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行業的規定。
(2)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
(3)人員要求:項目經理需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須提供職稱證書復印件。
(4)業績要求:具有類似項目業績,應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