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臨沭常林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合同生效條件為:完成備案和取得接入方案批復和通過上級公司投資決策和資金到位和資源方同意和現場條件具備。項目存在終止風險,招標人對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請投標人知悉。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規模:本工程初步規劃總裝機容量為 10150.92kWp/7425kW。本項目分為 2 個并網點接入。1#、2#生產車間共計 2 個光伏發電單元接入 1#并網點,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裝機規模 5443.2kWp/4050kW。兩個發電單元接入新建 1#10kV 預制艙開關站,后接入 35kV 鑄業變電站 10kV 母線;3#生產車間、待建新車間共計 2 個光伏發電單元接入 2#并網點,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裝機4707.72kWp/3375kW。兩個發電單元接入新建 2#10kV 預制艙開關站,后接入場區 10kV 配電室。本項目擬分兩期實施,分期結算。一期工程工期預計30天,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二期工程在現場條件具備后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工期40天。
2.2范圍:本項目采取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測試、技術培訓等全過程、全階段的EPC交鑰匙總承包方式建設,投標人承擔以下內容:
項目總體策劃、各系統和配套工程的勘察、設計等;
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
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調試、試運行、投產、竣工驗收;
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
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爭議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以及其他服務等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
負責該項目的接入系統設計、初步設計審查會以及接入系統審查會的承辦,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項目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及免費質保兩年內的消耗品;
驗收整改、項目性能試驗配合等其他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1 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須具有電力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須具有《承裝電力設施許可證》三級及以上證書。
3.2.2 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項分布式光伏工程EPC總承包業績,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500萬。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近5年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類似工程業績,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