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場基礎配套設施總承包工程消防應急救援裝備供貨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2.3 招標項目概括
高場基礎配套設施總承包工程消防應急救援裝備供貨及現場技術服務
2.4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包括高場基礎配套設施總承包工程消防車和消防救援裝備的供貨等內容。(注:廠家負責辦理消防車牌照,建設單位協助辦理)。
2.5 交貨地點
2.6 交貨期
合同簽訂后2個月
2.7 質量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3.1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備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
(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行業的規定。
(3)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
(4)若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還須提供制造廠家的代理授權書(僅需要對消防車進行授權)。
(5)投標人須提供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車輛試驗報告。
(6)投標人須提供消防產品認證證書(CCCF證書)。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