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101重水研究堆第一階段退役超聲波去污系統、化學深度去污系統等設備采購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101重水研究堆第一階段退役超聲波去污系統、化學深度去污系統等設備采購項目
2.3 招標項目概括
101重水研究堆第一階段退役超聲波去污系統、化學深度去污系統等設備采購
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相關內容。
2.4 招標范圍
101重水研究堆第一階段退役超聲波去污系統、化學深度去污系統等設備采購
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相關內容。
2.5 交貨地點
2.6 交貨期
合同簽訂后14個月內完成交付
2.7 質量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3.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且具有提供本次采購清單所必須的供貨能力和資格,為合法的企業,并在人員、技術、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
3.3參加此項投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記錄;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
3.4投標人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響應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國查詢結果。
3.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6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8投標人必須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得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不能參加本次招標。
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資質文件證明文件必須真實,且與投標人主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