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核工程科技發展 勞務派遣服務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2.3 招標項目概括
為規范我公司勞務派遣服務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合法使用勞務派遣用工,滿足公司服務需求,本公司對勞務派遣服務進行采購
2.4 招標范圍
本次采購,暫定勞務派用工45人(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從實際工作需要出發,擬以分批方式錄入勞務派遣員工,具體次數及人員要求以我公司提供的《派遣人員需求單》為準。主要在項目管理、科研管理、計劃管理、財務管理、試驗驗證管理、儀控、設計、實驗室管理及其他有關臨時性或輔助性崗位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服務。
2.5 項目實施地點
供應商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包括并不限于廊坊市,有可能涉及其他省市。
2.6 服務期限
項目周期暫定為3年。在協議期滿提前3個月,我公司對供應商做服務期滿意度測評。若測評結果為滿意,且滿足續簽條件,經公司批準后可續簽或優先與其合作。
2.7 質量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備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
(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行業的規定。
(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術、服務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A.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合法法人實體并在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
B. 投標人能夠滿足招標人的質量保證體系要求,能夠根據其所承擔的項目任務和責任制定和實施質量保證大綱,并對質量保證大綱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項目質量和服務負責。
(4)投標人為合法經營或設有合法經營性分支機構的勞務派遣公司;投標人必須持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政府核發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5)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
(6)業績情況:2016年至今具有勞務派遣業績最少1項。
(7)其他要求:
A. 供應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查詢記錄并蓋章。
B. 供應商須提供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查詢結果并蓋章。
C. 供應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并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