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要求:
(1) 投標人提供至少2臺300MW及以上機組脫硝催化劑工廠再生業績文件;證明文件需包含: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封面、簽字頁、以及體現機組容量、服務范圍、合同時間的相關頁)、危廢跨省轉運五聯單(或省內運輸批復)、第三方檢測報告的證明文件掃描件。
(2) 施工單位須有2個300MW等級及以上火力發電機組脫硝催化劑安裝或檢修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包括首頁、簽字蓋章頁、反映合同內容及日期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2 資質等級要求:
(1) 投標人應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準經營危險物類別:廢棄SCR脫硝催化劑(HW50,772-007-50),核準經營規模不得低于10000立方米/年),且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在項目執行期間必須有效,提供資質原件備查。
(2) 施工單位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2.3其他要求:投標人的實驗室需具備催化劑全尺寸檢測平臺和相應的理化試驗分析平臺,且具備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或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MA認證資質,須提供CNAS或CMA認證資質復印件;若投標人采用再生技術合作方式的,請提供與技術合作單位簽訂的再生技術合作協議書(內容含再生配方研究等)以及再生技術合作單位的CNAS或CMA資質加蓋公章掃描件。
3.2.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12月17日9時00分起至2021年12月23日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