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常規島蒸汽疏水系統論證及改造設計、供貨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常規島蒸汽疏水系統論證及改造設計、供貨項目
2.3 招標項目概括
項目
貨項目。 項目工期:合同簽訂生效甲方通知之日起24個月。 本次招標范圍為田灣核電站5、6號機組常規島蒸汽疏水系統論證及改造設計、 供貨,詳細招標范圍見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 合同簽訂生效甲方通知之日起24個月。 (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或
其他組織,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財務、技術、采購及組織能力,
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相關服務。具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如
營業執照不是三證合一的,還應具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
登記證)。
(2)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壓力管道)設計資質。 ( 3)投標方需提供近三年(招標公告發出之日前推36個自然月)安全業績說明,并加蓋公章。發生1次及以上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取消投標資格;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實,取消投標資格。2.4 招標范圍
2.5 項目實施地點
2.6 服務期限
2.7 質量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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