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信息技術
應急容災系統2021-2022年度運維服務項目
(招標編號:HNZB2021-12-2-100)
項目所在地區:山東青島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信息技術 應急容災系統2021-2022年度運維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華能集團災備中心按照“兩地三中心”的總體架構以及國家信息系統災難恢復規范中第五級標準的相關要求進行建設。災備中心建設為華能集團提供抵御各類信息系統災難的保證能力,確保數據安全,保障業務連續性,增強企業競爭力。
為確保容災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持續為集團信息化提供保障,擬啟動應急容災系統2021年度設備維保及山東中心運維服務采購項目。
項目目標:本次項目主要實現以下目標:
1) 日常系統運維及審計以及定期演練。
2) 硬件維保。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須應出具華為、IBM、力登等原廠的華能災備系統維保授權書。
3.2.2 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應具有1個及以上災備系統運維服務項目業績,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