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4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采購項目公告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開標時間:2021-12-28 09:30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4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采購。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就本項目進行國內(nèi)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采購的設備為4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以及完成電機車運輸施工所需設備的設計、制造、運輸、整機調(diào)試、隨機配件、專用工具、技術文件、相應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
4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使用的項目為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SGTJ3204標段工程項目徐鋼醫(yī)院站~下淀站區(qū)間總長1090m,設一座聯(lián)絡通道及泵站、一座盾構工作井。根據(jù)現(xiàn)場施工需求,項目共需投入4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單線各區(qū)間掘進長度1090m。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交貨期:前2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于2022年02月22日前交貨,剩余2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于2022年03月22日前交貨。
2.4交貨地點: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SGTJ3204標段工程項目工地
2.5付款方式:
(1)預付款
合同簽訂賣方開具銀行基本戶的預付款履約保函,15個日歷天內(nèi)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設備總價的30%,作為預付款。
(2) 賣方合同設備出廠款:
合同設備在賣方工廠完成工廠組裝、驗收合格后7個日歷天內(nèi),買方向賣方支付該臺合同設備總價的30%,作為合同設備出廠款,賣方在收到買方全額支付的預付款、出廠款后3個日歷天內(nèi)組織合同設備出廠,同時開具合同總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 設備使用進度款:
合同設備使用(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02合同段工程項目徐鋼醫(yī)院站~下淀站區(qū)間總長1090m)一個區(qū)間后,經(jīng)雙方驗收合格并簽署使用性驗收證明之日起的7個日歷天內(nèi),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設備總價的30%作為設備使用進度款。
設備完成掘進后,因賣方質(zhì)量原因造成設備的鋰電池及充電樁元器件、剎車制動元件、整車編組電器及氣動元器件的損壞,賣方應當在設備使用完成后將立即恢復整機正常使用狀態(tài)。
(4)質(zhì)保金:
設備到場調(diào)試驗收合格之日起質(zhì)保24個月,經(jīng)雙方驗收合格并簽署質(zhì)保期驗收證明之日起的7個日歷天內(nèi),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設備總價的10%質(zhì)保金,即人民幣萬元(大寫:)。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要求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生產(chǎn)制造電機車編組的能力。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并加蓋公章。
3.2 資格要求2: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財務審計報告。
3.3 資格要求3:投標人近3年(2018.11-2021.11)完成過類似項目,提供業(yè)績清單和不少于3份銷售合同,提供業(yè)績清單和銷售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4 資格要求4:投標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投標人自行查詢“信用中國”網(wǎng)站并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周內(nèi)的信用記錄(查詢截圖),并對提供的截圖的真實性負責。
3.5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jīng)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5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1-12-7 17:00至2021-12-14 17: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1-12-7 17:00至2021-12-14 17:00。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開標時間:2021-12-28 09:30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煤隧道工程有限公司4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采購。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就本項目進行國內(nèi)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采購的設備為4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以及完成電機車運輸施工所需設備的設計、制造、運輸、整機調(diào)試、隨機配件、專用工具、技術文件、相應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等。
4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使用的項目為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SGTJ3204標段工程項目徐鋼醫(yī)院站~下淀站區(qū)間總長1090m,設一座聯(lián)絡通道及泵站、一座盾構工作井。根據(jù)現(xiàn)場施工需求,項目共需投入4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單線各區(qū)間掘進長度1090m。
2.2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交貨期:前2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于2022年02月22日前交貨,剩余2列55T新能源電機車編組于2022年03月22日前交貨。
2.4交貨地點: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SGTJ3204標段工程項目工地
2.5付款方式:
(1)預付款
合同簽訂賣方開具銀行基本戶的預付款履約保函,15個日歷天內(nèi)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設備總價的30%,作為預付款。
(2) 賣方合同設備出廠款:
合同設備在賣方工廠完成工廠組裝、驗收合格后7個日歷天內(nèi),買方向賣方支付該臺合同設備總價的30%,作為合同設備出廠款,賣方在收到買方全額支付的預付款、出廠款后3個日歷天內(nèi)組織合同設備出廠,同時開具合同總額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 設備使用進度款:
合同設備使用(徐州市城市軌道交通3號線二期工程02合同段工程項目徐鋼醫(yī)院站~下淀站區(qū)間總長1090m)一個區(qū)間后,經(jīng)雙方驗收合格并簽署使用性驗收證明之日起的7個日歷天內(nèi),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設備總價的30%作為設備使用進度款。
設備完成掘進后,因賣方質(zhì)量原因造成設備的鋰電池及充電樁元器件、剎車制動元件、整車編組電器及氣動元器件的損壞,賣方應當在設備使用完成后將立即恢復整機正常使用狀態(tài)。
(4)質(zhì)保金:
設備到場調(diào)試驗收合格之日起質(zhì)保24個月,經(jīng)雙方驗收合格并簽署質(zhì)保期驗收證明之日起的7個日歷天內(nèi),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設備總價的10%質(zhì)保金,即人民幣萬元(大寫:)。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要求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生產(chǎn)制造電機車編組的能力。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并加蓋公章。
3.2 資格要求2: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財務審計報告。
3.3 資格要求3:投標人近3年(2018.11-2021.11)完成過類似項目,提供業(yè)績清單和不少于3份銷售合同,提供業(yè)績清單和銷售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4 資格要求4:投標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投標人自行查詢“信用中國”網(wǎng)站并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周內(nèi)的信用記錄(查詢截圖),并對提供的截圖的真實性負責。
3.5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jīng)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5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資料遞交時間:2021-12-7 17:00至2021-12-14 17:00。
4.3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1-12-7 17:00至2021-12-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