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normal >本招標項目建筑結構設計平臺研究與開發項目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normal >CNSC-21HDGC022493
2.2 招標項目名稱
normal >建筑結構設計平臺研究與開發項目
2.3 招標項目概括
2.4 招標范圍
normal >建筑結構設計平臺的業務范圍包括核電廠核電站建構筑物的建筑結構布置設計、建筑結構專業設計,涵蓋設計的全過程,同時考慮專業的設計功能及管理功能實現。平臺可異地同步使用。
normal >本項目作為建筑結構設計的管理功能和設計功能平臺,平臺開發承包商(暨實施方)根據建筑專業、結構專業的業務內容分析,設計流程、上下游需求關系等邏輯梳理,進行平臺建設的需求分析,集成設計軟件工具、優化設計軟件、開發部分應用軟件、形成數據庫,實現設計工具及分析計算工具的集成、調用和數據集成,滿足建筑、結構專業的業務功能及管理功能需求,形成一個支撐建筑結構設計一體化的業務管理和數據管理的平臺,并且為此平臺提供相關的培訓、質保和現場技術支持服務。平臺具備的功能模塊/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三維模型設計模塊;建筑設計模塊;結構設計模塊;設計管理模塊;資料庫;綜合查詢功能;專業數據庫等。
normal >(具體內容詳見《建筑結構設計平臺外委技術規格書》)
2.5 項目實施地點
normal > 核能大廈
2.6 服務期限
normal >合同簽訂后20個月內完成項目終驗,終驗通過后,實施方應提供1年的質保服務。
2.7 質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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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normal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項目的相關人員、設備、財務、技術能力。
normal >(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行業的規定。
normal >(3)投標人應具有第三方認證的、且在有效期內的ISO 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投標時須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normal >(4)財務狀況: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財務狀況良好。
normal >(5)投標人提供的方案如果使用投標人外的第三方擁有產權的標準產品的軟件平臺,則必須獲得并出具該第三方軟件平臺廠家提供的原廠授權函,投標時須提供授權函復印件等材料。
normal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