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湖南湘雅常德醫院2.28MWp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湘雅常德醫院,環境優越,交通便利,通訊發達。項目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規劃屋頂總面積約為28087.74m2。系統設計安裝4224塊標準功率為540Wp的單晶硅光伏電池組件,長2279mm組件寬1134mm,光伏電站總容量為2280.96kWp。安裝于各廠房屋頂,以10kV及380V電壓等級接入湘雅醫院原有10kV配電裝置或380V配電裝置。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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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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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雅常德醫院2.28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
湖南湘雅常德醫院2.28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
1000 |
招標范圍說明:
以暫定總價,固定單峰瓦(Wp)單價承攬本項工程,并根據實際裝機容量進行結算的承包方式完成從太陽能光伏電站光伏組件至并網點全部工程勘察及設計、全部設備材料采購供應(包含且不限于光伏組件、逆變器設備、交流匯流箱、10kV光伏變壓器、10kV開關柜、400V開關柜、保護設備、不停電電源系統設備、調度自動化設備及電量計量系統、消防系統設備、配電裝置設備、監控(監測)系統設備、視頻監控系統、集控站設備、 故障錄波儀、110kv線路保護設備、電能質量在線監測裝置、接地系統、集電線路、電力電纜、光伏支架、電纜橋架、設備支架、槽盒、裝置性材料)、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工程質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設備監造、培訓、電網接入系統檢測、調試、試運直至驗收交付生產、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的工作,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工程實施過程中按要求提供設備的試驗、運行、維護手冊。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設計及建安工程,與電網遙信遙測的設計及建安工程,與項目業主的通信設計及建安工程,包括與本項目相關的原建(構)筑物的拆除、還建及修復,及建(構)筑物的加固。承包人采購的電纜必須是銅芯電纜。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湖南湘雅常德醫院2.28M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應具有以下資質之一:
資質1:投標人應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行業乙級(新能源發電)及以上設計資質和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資質2: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組織不超過2家),投標人應滿足:投標人其中一方應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行業乙級(新能源發電)及以上設計資質,投標人另一方應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7.業績要求:投標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應具有至少2項1.5MW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
特別說明:若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其中一方滿足業績要求或聯合體各方提供的投標業績累計滿足業績要求,均視為滿足業績要求。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若為聯合體投標,至少聯合體其中一方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上述提及的各種證照和資質業績證明材料(清晰的復印件、掃描件)須作為投標文件的內容在開標時遞交,若遞交的材料不滿足上述要求將視為存在重大偏差。關于是否存在消極事由的證明,優先提供行政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無此證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關承諾自證聲明,對此未提供任何證明材料的,如經評標發現存在相關消極事由,將視為不滿足招標資格條件要求和弄虛作假而被否決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12-04 15:00到2021-12-10 20: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12-04 15:00到2021-12-1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