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東河區鋁業工業園區
一、招標條件
包頭東華熱電有限公司(2021年生產物資類第12批班車)氫氧化鈉采購(12個月)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項目資金;招標人為包頭東華熱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300MW等級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CHDTDZ075/16-CL-0801 | 氫氧化鈉采購(12個月) | 12個月氫氧化鈉框架采購,約3000噸 | 5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若為生產商,必須應具有化學藥品的《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氫氧化鈉(或液堿);投標人若為經銷商,必須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氫氧化鈉(或液堿)
6.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2016年1 月1 日至今)應具有1項氫氧化鈉(或液堿)供貨業績。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7.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進口材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9.生產廠家和其授權代理不得在同一標段同時參加投標;同一生產廠家的不同代理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購買標書時間:2021-11-30 08:31到2021-12-06 17:00。